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巴彦淖尔市华峰氧化锌有限公司再生资源有价金属综合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3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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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再生**有价金属综合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6-03-09
巴环审〔2026〕14号
******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公司再生**有价金属综合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公司再生**有价金属综合回收项目为**项目,****工业园区循环经济综合区。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现有的2座危废库改建1座火法冶炼车间、1座湿法浸出车间,4座危废库改建4座原料库,同时配套建设公辅工程。建成后火法工程年处理含有价元素等有色金属废料10万吨,年产有价元素混合料1万吨;湿法工程年产一水硫酸锌2万吨、七水硫酸锌1.5万吨、锗粉18吨、镓粉40吨、铟粉50吨。
该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根据《报告书》结论,本项目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的缓减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本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二、工程在生产运营中,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好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火法熔炼车间废气
(1)熔炼烟气由每套熔炼炉配置的一套“表冷器+覆膜式布袋除尘器+二级石灰-石膏法脱硫”装置处理;熔炼炉投料口、出料口、出渣口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并入熔炼炉烟气处理系统。以上废气由1根40米高排气筒排放。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及二噁英排放参照执行《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1-2025)表1限值;锡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及氯化氢排放参照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4特别排放限值。
(2)磨煤机产生的粉尘由引风机经密闭管道经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1-2025)表1限值。
2.湿法浸出车间废气
(1)浸出废气经一套二级碱液喷淋吸收塔处理后,由1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硫酸雾、氯化氢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限值要求。
(2)硫酸锌产品筛分、包装废气经管道气流输送至旋风分离器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度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限值要求。
3.无组织废气
厂界无组织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1-2025)表4限值,厂界无组织锑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5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硫酸雾、氯化氢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限值。
(二)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火法冶炼车间废水
软水装置排放的酸、碱废水收集至中和罐中进行自身中和后,全部用于冲渣补充水,不外排;冲渣废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脱硫废水用于水淬渣补水,不外排。
2.湿法冶炼车间废水
硫酸锌系统铁渣水洗废水经收集后直接泵至中性浸出工序重复利用;硫酸锌结晶离心脱水工序产生的含锌母液,直接返回中性浸出工序重复利用;含氯化铟的反萃液送置换工序除杂,置换后压滤分离产生的铟置换后液,送入蒸发结晶系统蒸干;地面冲洗废水及滤布洗水,经废水收集池收集后返回中性浸出工序,不外排;酸雾净化塔废水作为硫酸锌系统中性浸出补充水返回生产系统,不外排。
3.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厂区****园区污水管网。
(三)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火法冶炼车间固废
(1)熔炼烟气除尘灰暂存于危废库,回用于现有项目再生氧化锌车间回转窑。
(2)脱硫塔脱硫渣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暂存现有危废库,待固废属性鉴别,若鉴别结果属于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若属于一般固废,则作为建****园区渣场填埋。
(3)废吨袋包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侧吹熔炼炉水淬渣及脱硫塔脱硫渣暂存现有危废库,待固废属性鉴定后,属于危废的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属于一般固废则外****园区固废填埋场处置。
(5)废离子树脂由厂家回收。
(6)磨煤机除尘器除尘灰定期清理直接混入粉煤综合利用。
2.湿法浸出车间固废
(1)铅渣、铁渣、铜镉渣、含锌废渣返火法车间冶炼综合利用。
(2)酸雾净化塔污泥返回湿法冶炼中性浸出工序,不外排。
(3)硫酸锌筛分、包装废气袋式除尘系统除尘灰返回湿法冶炼中性浸出工序,不外排。
(4)废机油暂存现有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4.初期雨水泥沙经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处理后返火法冶炼车间,不外排。
三、落实并优化《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应急预案演练,防止意外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设施运行台账,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杜绝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并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对环境各要素的跟踪监测,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四、项目建成后,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规定,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运行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将公众意见作为完善和强化建设项目环保措施的重要手段,保障公众依法有序行使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的现场监督管理由乌****分局负责、市生态****支队负责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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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 月 9 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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