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放射治疗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3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各县(市、****保障局,****开发区****管理局,****医疗机构:

根据《****保障局关于公布放射治疗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3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政府同意,现对我市放射治疗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规范整合并制定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整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公布放射治疗类项目15项、心血管系统类项目129项、妇科类项目85项、器官移植类项目12项及各加(减)收、扩展项目等4批立项指南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将除基本物质**消耗以外的,属于立项指南落地前执行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除外内容的一次性使用耗材等,整理为可收费一次性使用医用耗材清单(详见附件5)。同步废止现行放射治疗类等4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详见附件6-9),****医疗机构开展此类医疗服务,按照新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收取费用。

二、制定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

制定放射治疗类等4批医疗****市政府最高指导价(****)。

严格落实总量调控机制,将价格调整的服务总量变化值纳入年度调价总量计算。根据我市价格水平,综合考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人均GDP)、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医疗服务质量、患者负担水平、次均费用增幅、地方财政补贴、区域价格比较、基金运行等情况,在年度调价总量范围内稳妥制定价格。本次调整涉及六周岁以下儿童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加收项目,在调整实施的基础上加收30%。

三、加强综合管理

请各县(市、区)医保部门按规定做好价格信息公开**策落实工作,加强****医疗机构项目执行的指导和监督。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费用;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

本通知自2026年3月30日起实施,原政策文件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如遇国家或省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反映。

附件:1.放射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2.心血管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3.妇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4.器官移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5.可收费的一次性使用医用耗材清单

6.放射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表

7.心血管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表

8.妇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表

9.器官移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表


****

2026年3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医保局,****改革局、****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监管局,****管理中心。


附件:

1.附件1 放射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1).xlsx

2.附件2 心血管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xlsx

3.附件3 妇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xlsx

4.附件4 器官移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xlsx

5.附件5 可收费的一次性使用医用耗材清单.xlsx

6.附件6 放射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表.xlsx

7.附件7 心血管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表.xlsx

8.附件8 妇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表.xlsx

9.附件9 器官移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表.xlsx

附件(9)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3-31
招标公告
肇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放射治疗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