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石台大街区域雨水出口工程-虎石台大街过路管线、沈北路、兴盛街、蒲松路雨水干线工程

审批
辽宁-沈阳-沈北新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3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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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3-31

项目名称 虎**大街区域雨水出口工程-虎**大街过路管线、沈北路、兴盛街、蒲松路雨水干线工程
建设地点 **省**市**区沈北路、兴盛街、蒲松路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1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蒋勇
联系人 杨昕欣 联系电话 024****8982
项目投资(万元) 2815.6 环保投资(万元) 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5-11-16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虎**南大街过街、沈北路、兴盛街、蒲松路雨水干线建设工程。虎**南大街过街段,设计**D2.0m雨水管线63米(顶管长度63米):沿沈北路(兴明街-兴盛街),由东向西设计**D=2.2m雨水管道460米:沿兴盛街(沈北路一蒲松路)由北向南,设计**D=2.2m雨水管道310米:沿蒲松路(兴盛街一南小河),由东向西**2根D=2.2m雨水管道465米。检查井21座,八字出水口1座。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施工单位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后通过环境空气排放至周边环境中
固废 环保措施:
对砖块瓦砾等废物,可采用一般堆放方法处理,对可再利用的废料、木材等,应进行回收利用,以节省**:施工期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统收集,并妥善存放后交环卫部门作无害化处理:施工阶段挖出的土方可就近填补低洼地势。
噪声 有环保措施: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的要求进行施工。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采用低噪音的搅拌机及振捣棒等设备:对电锯、电刨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临时性减振、降噪措施,如加设隔声罩、建隔声墙等:施工车辆应按规定路线行驶,尽可能避开居民区,必须经过时应减速慢行,并且禁止鸣笛。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工程建设中一定要最大限度地避免对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施工时尽量减少开挖范围,工程挖方弃土必须统一确定合适场地,工程施工辅道等暂设在工程完工后应妥善处理,恢复地表植被。保持施工设备良好,降低噪声干扰,避免夜间施工。随同道路建设同期配套建设的排水系统,绿地系统,将进一步提高城市的卫生等级及绿化覆盖率,对改善环境质量,减轻空气污染,水污染有着积极的作用。
承诺:**** 蒋勇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蒋勇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4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