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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3-31
| 项目名称 | 虎**大街区域雨水出口工程-虎**大街过路管线、沈北路、兴盛街、蒲松路雨水干线工程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沈北路、兴盛街、蒲松路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1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蒋勇 |
| 联系人 | 杨昕欣 | 联系电话 | 024****8982 |
| 项目投资(万元) | 2815.6 | 环保投资(万元) | 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11-16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虎**南大街过街、沈北路、兴盛街、蒲松路雨水干线建设工程。虎**南大街过街段,设计**D2.0m雨水管线63米(顶管长度63米):沿沈北路(兴明街-兴盛街),由东向西设计**D=2.2m雨水管道460米:沿兴盛街(沈北路一蒲松路)由北向南,设计**D=2.2m雨水管道310米:沿蒲松路(兴盛街一南小河),由东向西**2根D=2.2m雨水管道465米。检查井21座,八字出水口1座。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施工单位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后通过环境空气排放至周边环境中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对砖块瓦砾等废物,可采用一般堆放方法处理,对可再利用的废料、木材等,应进行回收利用,以节省**:施工期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统收集,并妥善存放后交环卫部门作无害化处理:施工阶段挖出的土方可就近填补低洼地势。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的要求进行施工。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采用低噪音的搅拌机及振捣棒等设备:对电锯、电刨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临时性减振、降噪措施,如加设隔声罩、建隔声墙等:施工车辆应按规定路线行驶,尽可能避开居民区,必须经过时应减速慢行,并且禁止鸣笛。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工程建设中一定要最大限度地避免对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施工时尽量减少开挖范围,工程挖方弃土必须统一确定合适场地,工程施工辅道等暂设在工程完工后应妥善处理,恢复地表植被。保持施工设备良好,降低噪声干扰,避免夜间施工。随同道路建设同期配套建设的排水系统,绿地系统,将进一步提高城市的卫生等级及绿化覆盖率,对改善环境质量,减轻空气污染,水污染有着积极的作用。 | ||
| 承诺:**** 蒋勇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蒋勇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4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