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经********小组会议评定,选定******公司中标为****总厂污染地块管控区域暂不开发利用环境质量监测项目**机构,为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3月31日—4月2日(三日)。
各有关当事人若对选**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选**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生态环境局**分局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闫晓伟 ****6667
监督人及电话:杨 慧 ****6665(工作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