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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3-31
| 项目名称 | 施洋故居文化旅游区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麻家渡镇桂花树村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21633.3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陈秀武 |
| 联系人 | 郇德丽 | 联系电话 | 135****1030 |
| 项目投资(万元) | 6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20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5-0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5 旅游开发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施洋故居文化旅游区位于**省**市**县麻家渡镇桂花树村,规划总面积约332.45亩。旅游区地处鄂西北通往陕渝的重要节点,346国道、谷竹高速、**一级公路穿境而过,距S38郧巫高速溢水出入口3.5公里,距G4213麻安高速**出入口5.7公里,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施工阶段的车辆和机械扬尘采取封闭式施工、设置围挡、洒水等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至大气环境中 |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预处理措施后通过污水管****处理厂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避开居民休息时间;设置隔声设施;距离衰减,加强绿化等措施。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项目完成后,结合景区需要,种植各类花草树木,迅速恢复施工造成的生态影响。 | ||
| 承诺:**** 陈秀武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陈秀武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8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