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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3441444 | 建设单位法人:王雪原 |
| 贾超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 **堡**安堡村 |
| ******4号大圆坯连铸机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3-钢压延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130-C3130-钢压延加工 |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 经度:117.588611 纬度: 40.507222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5-17 |
| 承审批字〔2021〕13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1********3441444001P |
| 2017-09-0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3175 |
| 15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1********344144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802MA09BY8GXW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382MA0YYG3T3B | 竣工时间:2023-10-3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2-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1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直径700~1200mm 特钢连铸圆坯50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直径700~1200mm 特钢连铸圆坯50万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连铸是指把钢水使用连铸机进行浇注、冷凝、切割生产的工艺过程,连铸机主要由钢包旋转台、中间包、结晶器、引锭杆及切割机等部分组成,生产过程主要包括钢水转运、结晶冷却拉矫及切割。 | 实际建设情况:连铸是指把钢水使用连铸机进行浇注、冷凝、切割生产的工艺过程,连铸机主要由钢包旋转台、中间包、结晶器、引锭杆及切割机等部分组成,生产过程主要包括钢水转运、结晶冷却拉矫及切割。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原有1台5机5流方坯连铸机(1#连铸机)、1台5机5流圆坯连铸机(2#连铸机)和1台5机5流方圆坯连铸机(3#连铸机)钢包回转台(钢包、中间罐、结晶器)、钢水浇铸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及1、2#连铸火焰切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将该部分废气同**4#连铸机钢包回转台钢水浇铸过程产生的颗粒物一同引入进入低压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距地面35m(直径2m)高的排气筒P1排出。 | 实际建设情况:4#连铸钢包回转台钢水浇铸及结晶器加保护渣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并入4#转炉二次除尘系统,经低压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污染物治理后经距地面25m高排气筒(直径5.3m)排出。 原有1台5机5流方坯连铸机(1#连铸机)、1台5机5流圆坯连铸机(2#连铸机)和1台5机5流方圆坯连铸机(3#连铸机)钢包回转台(钢包、中间罐、结晶器)、钢水浇铸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及1、2#连铸火焰切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同4#连铸机浇铸工序产生的废气一同并入4#转炉二次除尘系统-低压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距地面25m(直径5.3m)高的排气筒排出,未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
| 合理处置废气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连铸车间一座,其中车间内浇注跨跨度81m,宽度21m;维修跨跨度63m,高度18m;车间内连铸机建筑物高17m。建设钢包操作间1座,建筑面积5 m2、高3.4m。建设切割操作室1间,建筑面积为80m2、高8m。建设出坯操作室1座,建筑面积为80m2、高8m。高炉煤气管道直径为DN600、氩气管道直径为DN25、氮气管道直径为DN50、氧气管道直径为DN50、天然气管道直径为DN200、建设天然气调压柜一个。 设置中间罐车2台、中间罐塞棒装置1套、长水口安装机构1套、中间预热站1套、双对辊四驱拉矫机9套、火焰切割机1套、切割移动辊道1套、出坯辊道1套、夹送辊3套、去毛刺机1套、锯床1台。 4#火焰切割工序废气排气筒P2高度为35m,直径为1.5m;3#火焰切割工序废气排气筒P4高度为35m,直径为1.5m。 项目退火炉燃料为天然气,天然气小时用量为800m3/h,退火炉年工作时间为2880h/a,该工序天然气用量为230.4万m3。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连铸车间一座,其中车间内浇注跨跨度81m,宽度27m;维修跨跨度79.5m,高度18m;车间内连铸机建筑物高18.08m。建设钢包操作间1座,建筑面积17.25m2、高3.3m。建设切割操作室1间,为集装箱式小屋。出坯操作室未建设。高炉煤气管道直径为DN800、氩气管道直径为DN50、氮气管道直径为DN65、氧气管道直径为DN80、天然气管道直径为DN100、天然气调压柜未建设。 设置中间罐车1台、中间罐塞棒装置3套、长水口安装机构3套、中间预热站2套、双对辊四驱拉矫机3个流(每流10台拉矫机)、火焰切割机3套、切割移动辊道3套、出坯辊道3套、未建设夹送辊、去毛刺机3套、锯床2台。 4#火焰切割工序废气排气筒P2高度为33m,直径为1.7m;3#火焰切割工序废气排气筒P4高度为34m,直径为0.45m。 项目退火炉燃料为高炉煤气,高炉煤气小时用量为2631m3/h,退火炉年工作时间为2880h/a,该工序高炉煤气用量为757.73万m3。由于上述变动,该工序天然气消耗量为0m3,新增高炉煤气消耗量为757.73万m3。 |
| 实际建设与设计有出入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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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1.177 | 534.51 | 2.71 | 0 | -1.533 | -1.533 | / |
| 0 | 1.181 | 858.3 | 17.63 | 0 | -16.449 | -16.449 | / |
| 0 | 6.42 | 719.53 | 30.98 | 0 | -24.56 | -24.5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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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2、3、4#钢包回转台钢水浇铸工序、结晶器加保护渣工序及1、2#连铸火焰切割工序废气并入4#转炉二次除尘系统 |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表1颗粒物排放限值 | 4#连铸钢包回转台钢水浇铸及结晶器加保护渣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该部分颗粒物分别经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并入4#转炉二次除尘系统,经低压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污染物治理后经距地面25m高排气筒(直径5.3m)排出。 | 排气筒P1排放的颗粒物最大浓度为2.53mg/m3, | |
| 2 | 4#火焰切割工序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切割工序在封闭空间内进行,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同时设置高效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 | 排气筒P2排放的颗粒物最大浓度为1.83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 | |
| 3 | 退火炉 | )颗粒物排放执行《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表1颗粒物排放限值;二氧化硫排放执行《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表2二氧化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排放执行《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表3氮氧化物排放限值; | 项目加热工序设置低氮燃烧设施,退火炉产生的废气经距地面28m高排气筒(直径1.45m)P3排出 | 排气筒P3排放的颗粒物最大浓度为1.4mg/m3、二氧化硫最大浓度为4.67mg/m3、氮氧化物最大浓度为26.33mg/m3 | |
| 4 | 3#连铸坯切割工序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3#连铸坯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高效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经距地面34m(直径0.45m)高的排气筒P4排出。 | 排气筒P4排放的颗粒物最大浓度为3.3mg/m3 |
| 1 | 生产设备 | 运营期项目西北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限值中4类标准,其他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限值中3类标准。 | 封闭车间厂房隔声,设备基础减震;风机设置隔声罩;车辆减速慢行,不鸣笛。 | 项目西北侧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4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5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的4类标准;其他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9.3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7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的3类标准,达标排放。 |
| 1 | 项目下渣检查工序产生注余渣,集中收集至相应车间废料库后运至建龙炼钢厂进行炼钢;中间罐产生的废耐火材料,收集后回收其可利用部分,****材料厂作为骨料使用;连铸锯床及火焰切割工序产生的废下脚料,集中收集至相应车间废料库后运至建龙炼钢厂进行炼钢;连铸工序冷却水直接冷却钢坯时会产生氧化铁皮,经冲渣沟排入浊环水处理设备,形成底泥(含氧化铁皮及铁渣),该部分氧化铁皮及铁渣打捞后,集中收集至相应车间废料库后运至建龙炼钢厂进行炼钢;项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至相应车间废料库后外售;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和废油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和废油桶收集后储存于现有危险废物贮存间,其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油泥交由**骅港矿****公司处理;****公司废油桶压块处进行压块处理,压块****公司金属冶炼工序。 | 项目下渣检查工序产生注余渣,集中收集至相应车间废料库后运至建龙炼钢厂进行炼钢;中间罐产生的废耐火材料,收集后回收其可利用部分,****材料厂作为骨料使用;连铸锯床及火焰切割工序产生的废下脚料,集中收集至相应车间废料库后运至建龙炼钢厂进行炼钢;连铸工序冷却水直接冷却钢坯时会产生氧化铁皮,经冲渣沟排入浊环水处理设备,形成底泥(含氧化铁皮及铁渣),该部分氧化铁皮及铁渣打捞后,集中收集至相应车间废料库后运至建龙炼钢厂进行炼钢;项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至相应车间废料库后外售;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和废油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和废油桶收集后储存于现有危险废物贮存间,其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油泥交由**骅港矿****公司处理;****公司废油桶压块处进行压块处理,压块****公司金属冶炼工序。 |
| 燃料、氮气等,新鲜水输管道依托原有全厂输送管道,本项目区域内**设管道与原管道进行对接,完成物料的运输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燃料、氮气等,新鲜水输管道依托原有全厂输送管道,本项目区域内**设管道与原管道进行对接,完成物料的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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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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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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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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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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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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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