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26年03月30日 |
| 标 题: ****水利局关于****村委王家村王熙私人住宅防洪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浦水利复函〔2026〕17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30日 |
王熙:
报来《****村委王家村王熙私人住宅防洪评价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现根据专家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王熙私人住宅位于****村委王家村(经度109.391961°,纬度22.262928°),占地面积95.55m2,拟建四层半,建筑高度16.5m,总建筑面积381.24m2;其中房屋的约95.55m2的区域位于楠垌江河道管理范围内。
王熙私人住宅建基面(一层)标高78.80m(1985国家高程基准),所在的楠垌江河段左岸,属于无堤防农村河段,采用防洪标准为5年一遇洪水标准,相应洪水位为77.96m,低于项目建基面(一层)标高,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相关规定。
二、工程主要控制点坐标
王熙私人住宅界址点坐标详见下表:
| 点号 | X坐标 | Y坐标 | 边长 |
| J1 | ****577.482 | ****3468.469 | |
| 9.10 | |||
| J2 | ****579.455 | ****3477.352 | |
| 10.50 | |||
| J3 | ****569.204 | ****3479.628 | |
| 9.10 | |||
| J4 | ****567.232 | ****3470.745 | |
| 10.50 | |||
| J1 | ****577.482 | ****3468.469 | |
三、河道管理范围内涉河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
(一)基本同意《报告表》对项目不影响楠垌江水域岸线保护与水利规划实施的评价结论。
(二)基本同意《报告表》对项目符合防洪规划标准的评价结论。
(三)基本同意《报告表》中项目对楠垌江行洪没有影响的评价结论。
(四)基本同意《报告表》中项目对楠垌江的流速、流态没有影响的评价结论。
(五)基本同意《报告表》中项目不会引发对岸或上下游河岸的严重的冲刷或淤积,也不会改变河道整体河势的稳定性的评价结论。
(六)基本同意《报告表》中项目建设不影响楠垌江水工程安全的评价结论。
(七)基本同意《报告表》中项目建设不会对水利工程及设施的运行管理造成明显影响的结论。
(八)基本同意《报告表》中工程建设对防汛抢险基本无影响的结论。
(九)基本同意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较小的评价结论。
四、消除与减轻影响措施
基本同意《报告表》提出的工程防治与减轻影响措施。
五、监督管理及注意事项
(一)项目位于楠垌江河道管理范围内,未经同意不得随意加建或扩大占用河道管理范围。
(二)项目施工及运行期间,不得向河道内倾倒垃圾、杂物、废料,不得污染水体,要及时清理修整河道,避免对河道行洪造成不利影响。
(三)项目运行造成水利工程损坏、水生态环境破坏、洪涝损失、安全事故,以及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有影响的,由项目所有人负责协调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本批复自核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如需延续,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水利局提出申请。
综合所述,该项目基本不影响楠垌江河道行洪安全,基本同意该项目的防洪评价结论。
****水利局
2026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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