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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川就局办〔2015〕21号)、《******保障厅》(川人社办发〔2025〕20号)有关规定,****医院等33家县级就业见习单位进行评估,****医院等32家县级就业见习单位评估合格,拟保留见习单位资格和命名;****控制中心县级就业见习单位评估不合格,拟取消见习单位资格,不再保留命名。现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3日,如认为评估结果有不符合政策规定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监督电话:0830-****295;0830-****363。
附件:下载附件1:**县2025年评估合格的县级就业见习单位名单.xlsx
下载附件2:**县2025年评估不合格的县级就业见习单位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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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