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系连通工程--蛟闸江、小善江、石珓河等河道疏浚连通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水系连通工程--蛟闸江、小善江、石珓河等河道疏浚连通工程监理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2.2 建设规模:一是蛟闸江、小善江、石珓河、马家溇、狮子口等5条河道整治,整治面积约56704平方米,内容包括河道土方开挖约90330立方米、河道疏浚241525立方米、**护岸约3556米、老桥拆除7座等;二是潞家湾、墨庄村局部地块提升改造21382平方米,水系连通工程--蛟闸江、小善江、石珓河等河道疏浚连通工程**造价约7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水系连通工程--蛟闸江、小善江、石珓河等河道疏浚连通工程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监理。
2.4 招标估算价:约85.57万元。
2.5 计划工期: 730日历天(具体与施工工期同步,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
2.6质量要求: 合格。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具有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水利厅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已公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监合同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标书代写
3.3、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12月至2026年02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公司社保,也予以认可,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12月至2026年02****中心出具的社保****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3.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后)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5、企业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已公示,项目负责人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已公示。
3.6、本项****水利局、****水利厅、国家水利部发文在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及上述部门不良行为通报期内的企业及项目总监投标。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登陆**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com)自行获取,(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主页“供应商入口”登录后,点击【网上报名】-【项目报名】,找到对应项目,点击报名。完成后在【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中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4月01日至2026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5.投标保证金:17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0日15点00分00秒(**时间)。项目报名成功后,投标单位通过登录**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本项目中获取相应的虚拟子账号,并将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户名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一次性缴入该虚拟子账号。标书代写
投标保证金退还期限: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无异议结束后 5 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 5 日内退还。
如投标人选择电子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通过“**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平台首页“办事指南 ”栏目内的《电子保函操作指南》 )。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 入围10家。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不设技术标);
6.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 年04月13日 9:30 时,地点为**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com)。标书代写
6.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会。标书代写
6.6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标书代写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系统使用费
**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com)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中标人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0.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省**市凤**路155号 |
地址:**市越**二环北路38号第六空间5楼546室 |
| 联系人:蒋工 |
联系人:陶工 |
| 电 话:0575-****2928 |
电 话:135****2615 |
| 投诉质疑受理部门:****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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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单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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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0575-****4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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