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局集团公司南昌铁路科技信息有限公司南昌、上饶维维护车间萍乡北站、余干站消防EPS显示屏、操作面板、充电机、应急标志灯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3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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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维维护车间**北站、**站消防EPS显示屏、操作面板、充电机、应急标志灯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集团公司******、**维维护车间**北站、**站消防EPS显示屏、操作面板、充电机、应急标志灯具采购,采购人为****,现进行公开询价。

二、采购内容

2.1 项目名称:**、**维维护车间**北站、**站消防EPS显示屏、操作面板、充电机、应急标志灯具采购

2.2 项目编号:****

2.3 项目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共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物资名称

技术参数

单位

需求数量

1

EPS柜显示屏

型号:LMB161ABC-1
LOT****06851,适配原品牌(**东元电气FEPS-DYS-30-KVA)EPS柜

1

2

EPS柜操作面板

型号:XL589 D0534,适配原品牌(**东元电气FEPS-DYS-30-KVA)EPS柜

1

3

EPS充电机

型号TH400X10ZZ,所需充电电池电压DC324V

1

4

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标志灯具

适用于**赋安
FS-BLJC-1LRE
I 0.3W-7634
主电功耗:0.3W
主电:DC24V或DC36V
防护等级:IP68
光源:LED DC2.8V 0.06W
亮度:≥50cd/㎡且≤300cd/㎡
单向

50

5

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标志灯具

适用于**赋安
FS-BLJC-1LRE
I 0.3W-7634
主电功耗:0.3W
主电:DC24V或DC36V
防护等级:IP68
光源:LED DC2.8V 0.06W
亮度:≥50cd/㎡且≤300cd/㎡
双向

10

2.4 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2.5 到货地点:**北站、**站、****公司指定地点。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报价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分支机构。

3.2 报价人应有良好的信誉,近一年来不****集团有限公司、各铁路局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不良反映。

3.3 报价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4 报价人报价产品无专利纠纷或其他法律纠纷。

3.5 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6 报价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 因存在不良行****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或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C、D级的;

② 报价物****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③ ****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④ 因存在不良行为****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⑤ 违反《****公司****公司党员干部职工违法违纪问题的供应商关系处理办法》规定,被限****集团公司开展经济业务的。

四、商务技术

4.1 报价人保证交付采购方的所有产品均属合格产品,产品必须为原厂产品且全新首次使用,外观无破损,符合生产厂家在说明书中规定的包装标准,实物与原包装内的随机清单相符。

4.3 **北站配件:工作内容包括运输卸货至指定地点,远程指导安装、调试。

4.4 **站配件:现场主机不兼容新款产品,供应商需确保供货产品的兼容性,如有疑问请联系车间吴文港180****1769,搬运、运输费用均包在采购费用内。

4.5 产品到达指定地点后由采购方组织人员对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包装、外观、质量文件进行清点核实,相符后由采购方指定人员签字接收。

4.6 物资验收合格,采购方出具验收合格证书的行为不免除报价方应承担的产品质量责任。

4.7 采购方对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包装、外观的清点核实,只是对产品的外观验收,不作为对产品质量、使用性能的验收确认。

4.8 现场试用验收:配件到达现场由验收人员对配件质量与使用性能进行确认,试用期一周,试用合格之日为验收之日。验收不合格,报价方在15日内无条件换新。

4.9 报价方交付的配件经由采购方验收合格确认后,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方收到上述材料,并核实无误后60日内以转账方式向报价方支付发票总价款的95%。

4.10 在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报价方需承担相应的更换、维修、赔偿等责任。

4.11 **北站配件:质保期自物资验收合格并经采购方确认之日起24个月计算,质保金5%,质保金到达质保期后一次性返还。

4.12 **站配件:质保期自物资验收合格并经采购方确认之日起12个月计算,质保金5%,质保金到达质保期后一次性返还。

4.13 需方除了合同费用之外,不再承担任何其他费用。

4.14 报价方交付配件经由采购方验收合格确认后,经确认的配件数量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方收到上述材料,并核实无误后60日内以转账方式向报价方支付发票总价款的95%,质保金在质保期届满后,采购方扣除应扣款项后,不计息一次性将余额支付成交方。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全部违约金或赔偿金的,成交方应于5日内补足。

4.15 供应商发货时需随货附具快递回单(纸质),采购方签收确认后由快递员返还供应商,作为货物交付完成及开具发票的结算依据之一。

4.16 交货时间及地点:

① 交货时间:确定供货单位5个工作日内。

② 交货地点:**北站、**站。

五、采购文件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上报名(https://cg.****.cn)。报名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08时-18时)

5.2 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31日12时00分至2026年4月3日12时00分(**时间,工作日内)。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供应商登录报名成功后,在公告内自行下载附件“报价函”。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

5.3 供应商可登陆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公告】---【帮助中心】,下载【用户使用手册】。

六、报价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6.1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4月3日12时00分00秒(**时间)。标书代写

6.2 递交报价文件内容:

(1)报价接收电子邮箱:****@sina.com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可省略****名称)+报价单位,请按要求填写邮件标题,标题名称不清晰的不予开启邮件);

(2)递交报价资料还须包含以下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报价函》(公告附件下载报价函并按要求填报,报价函格式请勿更改/删除)。标书代写

6.3 逾期送达、未送达至指定邮箱或未按上述要求(包含材料不全)提供的报价文件,采购人默认为不合格报价材料。

七、报价开启时间及公示标书代写

定于2026年4月3日(**时间)开启报价文件,评审后相关报价信息将在国铁采购平台公示,请各供应商(报价单位)及时关注。

八、联系方式

项 目 联 系 人:于工 0791-****3580

技术咨询联系人:朱工 0791-****4846

地址:**省**市**区**路1号铁经大厦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

日期:2026年3月31日

附件: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3-31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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