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省级财政部分农机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晋农机财发【2026】1号)文件精神,在**建设一个粮食产地机械化烘干设施装备示范点。为了保障项目任务顺利完成,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示范区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原则,优先选择烘干设施空白区域、烘干能力不足地块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兼顾应急需求,避免重复建设;优先选择信誉良好、具备土地使用手续、拥有专业技术团队和设备运维能力的主体。
二、申报条件
1、在河**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农场、农民**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具备合法的土地使用手续(设施用地或建设用地),地块符合《关于加快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的意见》(农机发〔2023〕3 号)用地管理要求;项目建设符合城乡建设规划、环境污染等要求。
3、未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近 3 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4、具备承担项目建设的资金实力,能保障自筹资金及时到位。
5、拥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能确保项目建成后规范运营。
6、项目服务范围辐射周边3000亩以上,已有烘干设施的主体不得再申报该项目。
三、申报需提交的资料及证件
1、项目申请书、承诺书;
2、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主体简介(含人员、设备、经营状况);
4、申报机构征信(天眼查认证情况);
5、**部门出具的申报机构法人三年内无违纪犯罪证明;
6、提交**烘干示范点的设施用地合法手续;
7、所有申报材料及复印件,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四、报名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服务组织携带以上资料及证件到****推广站报名,****办公室审核后确定。
报名时间:2026年3月31日至4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原振平
联系方式: 137****7899 139****9677
地址:河****西路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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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