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采购信息公示
****国资委及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市属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青国资委〔2025〕41号)第二十九条“采用单一来源或与特定供应商协商方式进行直接采购的项目,应通过市级阳光交易平台发布采购公告”。现就轻型载货汽车采购项目直接采购进行信息公示,自2026年_3_月_31_日_13_:_30_起至2026年_4_月_3_日_13_:_30_止。在此期间供应商对此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阐明理由、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向采购单位提出。公示期满如无异议,采购单位将按本公示内容采用直接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轻型载货汽车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
庆铃五十铃KV100单排载货汽车(栏板车)一辆
三、采购类别:运输车辆
四、项目控制价:140000.00元(大写:壹拾肆万元整)
所需车辆在可靠性、动力****公司高强度、长期使用的需求,与公司已报废的原车辆品牌一致,有利于驾驶员操作习惯的延续和后期维修管理的标准化。该品牌在**地区唯一授权代理商为****,为确保车辆的正规来源、质量及售后,并延续原有操作维修体系,须采用直接采购方式从该供应商处采购。
****国资委下发的《关于加强市属企业阳光采购管理的通知》(青国资监督〔2025〕2号)附件1《非依法必招项目采购的交易方式、适用条件及建议时限》第五条“直接采购(一)适用条件”规定,满足以下情形之一,即_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1家_。****为****公司**地区唯一经销商,此情况符合上述采购情形,因此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
七、采购监督
监督部门:综合部
监督电话:0532-****0023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区双元路108号
联系人及电话:殷帅 185****8001
| 邀请函附件 | 直接采购采购文件(轻型载货汽车采购项目).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