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县牙甫泉镇5G智慧盐碱地海产品养殖建设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投资建设的5G智慧盐碱地海产品养殖项目(二期),位于**县牙甫泉镇开依克艾日克(8)村1组,租赁及征用土地总占地面积1.1134公顷,拟投资150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座4000****工厂化养殖区,配套建设30个养殖池及附属设施,主要生产设施包括****基地展示大棚、配套硬化地面及绿化工程。项目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及供配电系统,并购置相关养殖设备,旨在通过智慧化手段发展盐碱地海产品养殖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