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淀山**岸创新产业园提升工程 已由 **市数据局 以 昆数据核〔2026〕4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招标人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淀山湖镇环湖大道北侧、新开泾江东侧住宅项目勘察 (标段)的 勘察 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地点: 淀山湖镇环湖大道北侧、新开泾江东侧 ;
2.2工程规模: 总占地面积63480.95㎡(约95.2亩),总建筑面积约103993.50㎡,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约67511.64㎡;容积率:地上:1.0<PAR≤1.2;地下:0.5≤PAR≤1.8;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设计室外地坪起算):≤24米;以标高+24米为上界限,以标高-10米为下界限,高差为34米。最高层数7层;低多层建筑的最**续面宽不得大于100米,**市道路、绿化等公共用地的最**续面宽不得大于80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最大跨度约15米。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 。
2.3标段划分
| Q03G | 淀山湖镇环湖大道北侧、新开泾江东侧住宅项目勘察 | 淀山湖镇环湖大道北侧、新开泾江东侧住宅项目勘察 | 30 | 20 |
2.4其他: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
3.3投标申请人资格
3.3.1 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本条款中有关部门指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住建局、****住建局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3.4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每一成员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具有公告要求的一项及以上资质,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3.3.5.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 在最近3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 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4) 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5) 根据《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且在联合惩戒期限内的;
(16)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4业绩要求:
本项目 是否需要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业绩,拟委派的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业绩;投标申请人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 / 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勘察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规模、造价等);勘察设计业绩及时间证明材料一般为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如无,可用业主相关证明)及其他相应证明材料等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标书代写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标书代写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标书代写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标书代写
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年03月31日 09时00分 至 2026年04月23日 09时30分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企业可使用CA通过“工程项目投标系统”的“已报项目”中获取招标文件或****交易中心****中心招标公告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了解工程招标信息;
4.3投标人应承担工具软件使用费 90 元人民币。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04月23日 09时30分 。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分中心。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记名投票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是 否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 ****交易中心****中心 上发布。
9.其他说明9.1工具软件使用费支持微信、支付宝、企业网银3种支付方式,其中企业网银支付方式需要开通“中金支付”服务。具体参见**市公共****分中心办事指南《建设工程工具软件使用费的支付方式及开票说明》。
9.2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集团****公司(**数科CA官网:https://www.****.com/),服务热线:400-6400-333(新﹒智能客服)、**专线:0512-****1110;CFCA在线办理:登录http://suzhou.****.cn,根据提示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信息,咨询电话:400-****-2366,185****6817。
9.3其他: / 。
10.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 | 地址: | **市登云路288号海创大厦C座23层 |
| 邮编: | 0512-****3516 | 邮编: | 215300 |
| 联系人: | 朱晓林 | 联系人: | 蔡燕 |
| 电话: | 电话: | 0512-****7272 | |
| 传真: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0512-****3516 | 电子邮箱: |
| 文件下载:标书代写 | 淀山湖镇环湖大道北侧、新开泾江东侧住宅项目勘察招标文件下载标书代写 |
| 招标人承诺书 | 淀山湖镇环湖大道北侧、新开泾江东侧住宅项目勘察招标人承诺书下载 |
| 招标答疑 | 淀山湖镇环湖大道北侧、新开泾江东侧住宅项目勘察(截止时间:2026-04-08 09:00)标书代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