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受****的委托,就2026年****政府救助保险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
二、磋商内容: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要求 |
招选数量 |
预算金额 |
| 1 |
2026年****政府救助保险服务项目 |
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
1家 |
29.1万元 |
三、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磋商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即: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特别说明: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4月10日止,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市五金北路283号(五金二期)1幢1号门三楼)。
3、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联系方式、邮箱(加盖单位公章)。
六、磋商文件的递交时间:2026年4月14日9时30分。递交地点:**市五金北路283号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1、开始磋商时间:2026年4月14日9时30分
2、磋商地点:**市五金北路283号三楼会议室
八、业务咨询:
采购人:****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135****9822
地 址:**市西溪镇永磐线
代理机构:****
联系人:吕女士
联系电话:0579-****1823
地 址:**市五金北路283号(五金二期)1幢1号门三楼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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