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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酒店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兴清****公司
建设地点:**省****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酒店项目,位于**县洛若镇,总占地面积0.83公顷,总投资10000万元。主要****酒店及配套商业建筑,总建筑面积约995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98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975平方米。****广场、景观绿化、给排水管网及盖板排水沟等附属设施,并实施表土剥离、基坑截水沟及防雨布遮盖等水土保持措施,旨在打造集住宿、商业与生态绿化于一体的现代化旅游服务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