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昌圩路实验室项目

审批
江苏-连云港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3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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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04786XB孙飘扬
余瑞**省****开发区
****开发区黄河路38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实验室项目
2018版本:107-专业实验室M7340-M7340-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省****开发区 ****开发区花果山大道生命健康产业园一期孵化器楼四楼
经度:119.23046 纬度: 34.69436****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2020-07-31
连开环复〔2020〕36号
1900
1900****
913********04786XB**蔚莱环境科技有限 公司
****0700MA1Y7QWG37******公司
****1322MACT4UFX4E2025-04-29
2025-04-302026-03-30
2026-02-132026-03-24
https://www.****.com/about/notice.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该**项目位****开发区花果山大道生命健康产业园一期孵化器楼四楼,总投资1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行业类别及代码为:M7340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该**项目位****开发区花果山大道生命健康产业园一期孵化器楼四楼,总投资1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行业类别及代码为:M7340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未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租用生命健康产业园一期孵化器楼2000平方米,配置液相色谱仪、溶出仪等仪器设备,配备从事仿制药、创新药检验的科技人员,建设质量控制技术平台,项目建成后可承接上市药品放行检验、稳定性检验和研发药品检验工作。租用生命健康产业园一期孵化器楼2000平方米,配置液相色谱仪、溶出仪等仪器设备,配备从事仿制药、创新药检验的科技人员,建设质量控制技术平台,项目建成后可承接上市药品放行检验、稳定性检验工作。
未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样品前处理、仪器参数调节、检测样品、后续清洗样品前处理、仪器参数调节、检测样品、后续清洗
生产设备发生变化。企业调整环评中质检设备型号,新增高效液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分析纯液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质谱仪。但质量检测药品规模不发生变化,部分药品调整使用液相色谱仪、分析纯液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质谱仪设施进行检测,缩减药品的检测时间周期。药品前处理、上机检测使用化学试剂使用种类及消耗量不发生变化。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实验室仪器、设备、地面等清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开发区****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接管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实验室****实验室通风橱集气设备收集后高空达标排放。二氯甲烷、乙醚、甲醇、乙腈、丙酮、VOCs等挥发性有机废气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相关标准。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对各类固废进行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危废暂存库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要求建设。实验室废液(废有机溶剂、流动相废液)、沾染废物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统一交环卫部门集中处理、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或消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重污染天气应急操作方案,经专家审查后报我局备案。 (六)加强项目运行期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环境保护制度,设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加强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定期对废水、废气、噪声进行监测,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实验室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及员工生活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清洗废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废水执行《****处理站接管标准》,废****处理站处理后通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 ****实验室****实验室通风橱集气设备收集后高空达标排放。二氯甲烷、乙醚、甲醇、乙腈、丙酮、VOCs等挥发性有机废气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相关标准。 危废暂存库已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 实验室废液(废有机溶剂、流动相废液)、沾染废物等危险废物须委托****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统一交环卫部门集中处理、不外排。 运营期已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或消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已严格落实环境风险应急措施。 ****临港产业区东晋路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于2023年10月27****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号320707-2023-060-L) 加强项目运行期环境管理。已建立健全各项环境保护制度,设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加强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已定期对废水、废气、噪声进行监测,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根据现场查勘情况,对照项目环评及环评批复,项目实际建设变动情况如下: 1)实验室废气排气筒数量发生变化。由于现场排气管道不具备合并条件,****实验室****实验室通风橱集气设备收集后由原环评中20m排气筒排放变更为分区域设置13个20m排气筒排放。 2)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发生变化。原环评批复中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依据《**市市区声环境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连政发〔2021〕24号),现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3)废水去向发生调整。原环评中“项目运营期****实验室仪器、设备、地面等清洗废水经****开发区****处理厂”调整为“****处理站处理后通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水污染物(接管考核量):废水量≤5087.7t/a、COD≤2.3t/a、SS≤1.93t/a、氨氮≤0.21t/a、总磷≤0.04t/a、总氮≤0.23t/a。固体废物:零排放。 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调试前,你公司应当通过网站或其它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同时向我局报备,接受监督检查。 污染治理设施须纳入安全评价范围,****管理部门备案。 《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5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以上意见和《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你公司应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管理中认真予以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环保设施验收。水污染物(接管考核量):废水量≤5087.7t/a、COD≤2.3t/a、SS≤1.93t/a、氨氮≤0.21t/a、总磷≤0.04t/a、总氮≤0.23t/a。固体废物:零排放。 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调试前,公司已通过网站或其它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不涉及 不涉及 项目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按规定程序开展环保设施验收。
未变化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5087.7 0 0 0 5087.7 5087.7
0 2.3 0 0 0 2.3 2.3
0 0.21 0 0 0 0.21 0.21
0 0.04 0 0 0 0.04 0.04
0 0.23 0 0 0 0.23 0.23
0 0 0 0 0 0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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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水处理设备 国****园区污水处理站接管标准 地埋式化粪池 验收监测期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接管浓度****处理站接管标准、****处理厂接管标准。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气处理设备 《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 高空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二氯甲烷、甲醇、丙酮、非甲烷总烃满足《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1标准限值(乙醚、乙腈无检测方法,本次验收乙醚、乙腈以非甲烷总烃计)。 无组织废气二氯甲烷、甲醇、丙酮、非甲烷总烃满足《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2标准限值(乙醚、乙腈无检测方法,本次验收乙醚、乙腈以非甲烷总烃计)。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噪声处理设备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西、南、北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对各类固废进行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危废暂存库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要求建设。实验室废液(废有机溶剂、流动相废液)、沾染废物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统一交环卫部门集中处理、不外排。 危废暂存库已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 实验室废液(废有机溶剂、流动相废液)、沾染废物等危险废物须委托****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统一交环卫部门集中处理、不外排。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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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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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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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水污染物(接管考核量):废水量≤5087.7t/a、COD≤2.3t/a、SS≤1.93t/a、氨氮≤0.21t/a、总磷≤0.04t/a、总氮≤0.23t/a。固体废物:零排放。已按要求落实,本项目的年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批复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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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5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以上意见和《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你公司应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管理中认真予以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环保设施验收。已按要求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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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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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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