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实施单位自行提供,该单****生态环境局网站予以公示,以供社会公众查询。****环境局及相关网站就该公示内容产生的后果不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三和管桩1#泊位浮式码头技改项目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三和管桩1#泊位浮式码头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技改
工程地点:**三和管桩1#泊位浮式码头技改工程位于**省**市**区**乡三江港区,长江中游沙洲水道右岸侧、粑铺大堤K120+900处,依托陆域工程位于码头后方,粑铺大堤西侧、G316国道东侧。****中心坐标为114.832381°、30.525122°,依托****中心坐标为114.829750°,30.524488°。
工程概况:拟将码头趸船上位于上游处1台浮式起重机更换为1台卸船机,增设水泥管道输送系统至后方陆域新增水泥罐,增加水泥进口功能;新增4座水泥罐,位于后方现有陆域用地范围内,不新增用地。维持现有浮式码头进口砂石料功能不变,现有码头水工构筑物、岸线长度、泊位吨级、总吞吐量等均不发生变化。设计砂石料进口110万吨/年、水泥进口16万吨/年。技改完成后实现码头散装物料连续化机械输送,提高码头整体装卸效率与自动化水平。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李总
联系方式:139****0287
地址:**市**区**乡三和大道8号
三、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
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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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