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项目 | 天府新区**湖生态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水质改善工程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 |
| 监测单位 | ****学院、水利部成****研究所 |
| 地理位置 | **省-**市-天府新区 |
| 说明 | 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组织开展了天府新区**湖生态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水质改善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经技术审查、专家评审和会议审议,“天府新区**湖生态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水质改善工程”依法依规履行了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程序,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批复要求,符**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现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报告和监测总结报告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对于公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将及时给予处理和解答。 公示期为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27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1. 建设单位 电话:028-****7262 2. 验收单位 电话:028-****8221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