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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市里龙乡里龙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昌烨****公司
建设地点:**自治区**市**市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投资建设的乡村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位于**市里龙乡里龙村,总占地面积0.95公顷,总投资68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项道路工程、1项排污工程,维修改造打麦场约156.4平方米及**公共卫生间约39平方米、草料棚约122平方米,并配套建设桥梁、照明、给水及补贴工程等附属设施。项目主要进行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地平整及环境整治,同步实施表土剥离回覆、撒播草籽绿化及密目网苫盖等水土保持措施,旨在完善村庄基础设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