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利用一般固废扩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审批
湖南-常德-石门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3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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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利用一般固废扩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2026-03-31 10:21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综合利用一般固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县宝峰街道市民****服务中心****环境局**分局窗口)

邮编:415300

联系电话:0736-****5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

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的对策和措施

****综合利用一般固废扩建项目

**省**市石****社区一组

****

******公司

****投资20万元,利用厂区内现有1条5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建设****综合利用一般固废扩建项目。在原有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基础上,新增选矿废渣,取消转炉泥、硅粉,调整其他一般工业固废用量,综合利用于熟料、水泥生产。建设完成后处置规模为109.1万t/a。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水:不新增废水。

(2)废气:窑尾废气、生料磨粉尘、水泥磨粉尘均依托原有废气处理设施,不新增。窑尾废气依托现有窑尾废气处理设施,采用1套SNCR+SCR脱硝技术+高效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00m高排气筒排放,生料磨粉尘依托现有除尘器+35m排气筒,水泥磨粉尘依托现有除尘器+38m排气筒,一般固废运输及储存过程产生粉尘通过依托联合储库、混合材堆场等密闭存储。采取以上措施后,窑尾废气各污染因子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 3082-2024)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中标准限值。生料磨、水泥磨粉尘满足《工业炉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 3082-2024)中标准限值。

(3)噪声:不新增设备,无新增噪声源强。

(4)固体废物:不新增固废。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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