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受****委托以拍****中心**XC-03-09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出让人为****,具体组织实施由****授权委托****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名称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期 |
起始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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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XC-03-09地块 |
****林场 |
15518平方米 |
工业用地 |
50年 |
8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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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买保证金 |
增价幅度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土地开发程度 |
建筑限高 |
绿地率 |
| 168万元 |
10万元 或其倍数 |
≥1.0且≤2.4 |
≥40%且≤50% |
三通现状 |
24米 (局部允许突破至36米) |
≥10%且≤20% |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
单位能耗增加值 |
单位排放增加值 |
土地税收 |
准入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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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0.5万元/亩 |
≥2.6万元/吨标煤 |
≥12448.28万元/吨 |
≥20万元/亩 |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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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1.R 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之比≥7.22%; 2.其他有关建设要求详见****出具的规划条件(〔2025〕规划条件0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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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可申请参加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本地块竞得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竞买人如为其他组织,竞得后应当按规定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公司并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出让人可根据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后,提供由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公司登记基本情况》、****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再与取得房****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出让合同签订30日内签订;出让人也可根据出让结果,直接与已取得房****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投资合同》,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工业项目投资合同》与****签订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须知,可登录**省自然**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省自然**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八、本次拍卖报名时间:2026年3 月 31日 15时30 分至2026年 4月 20 日 15时 30分。
九、本次拍卖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4 月 20 日 15时30 分。标书代写
十、本次拍卖开始时间:2026年 4 月 22日 15时 30分。
十一、拍卖成交的土地出让金价款不包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放样定线费、建筑设计费、契税等相关费用,竞得人需自行办理土地、规划等证件手续并按规定另行缴纳相关费用。
十二、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土地产权科(**县罗阳镇**大道123号)。
****: 0577-****1351 吴先生
****: 0577-****9869 陶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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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