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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对**年产50万吨钙基新材料深加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
一、顶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50万吨钙基新材料深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工业集中****园区
工程概况:年产50万吨钙基新材料深加工项目,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3045.68****中心一栋、7058.99平方米生产车间1座、5925.83平方米库房1座、1646.28平方米生产和生活辅助用房1座,购置安装破碎机、球磨、分级机、输送机、提升机等设备,建设钙基材料(高钙石颗粒)、超细重质碳酸钙、纳米轻质碳酸钙3条自动化生产线。用地面积34213.71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2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省定****园区
邮编:748300
联系人:吴军
电话:139****0007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大学高新技术****公司
地址:**省**市**区兰工坪287号
出险号:730000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181****7744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1)以电话、短信的形式告诉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2)以传真、电子邮件、信件等书面形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