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开发区二期HN03-071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

审批
安徽-安庆-怀宁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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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计划
有效
****管理委员会
2022-06-29 11:41
****开发区二期HN03-071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
****开发区二期HN03-071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
发布日期:2022-06-29 11:41
一、 修改背景

HN03-0711****开发区二期,同时位于《****工业园二期(HN03)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开发区二期,进一步合理使用土地、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特编制本次控规修改。

二、 现状概况

地块周边道路情况:石牌大道(40米)、东经二路(40米)、雄山路(30米)、里仁西路(25米)已建。

地块周边用地情况:****居委会,西侧为**河水系,周边以现状工业企业为主。

地块内部情况:地块内现状有一家企业已倒闭。

三、 修改缘由

(1)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

为进一步合理使用土地,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盘活存量土地,****开发区的城市建设,需要对原控规进行相应修改。

(2)加快推进产城融合,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

****开发区的发展壮大,一些老旧企业亟待全面实施转型升级,****园区转移,或“腾笼换鸟”,或“退二进三”。本次修改通过退二进三的方式,将原园区内部分产业用地升级转型,推进了**第三产业快速发展,优化城市空间和功能布局,提高城市品质,打造宜居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 地块区域位置

HN03-0711****开发区二期,雄山路与东经二路交叉口东北角。

五、 修改依据

1、《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4、《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0年)

5、《城市、镇控****审批办法》(2010年)

6、国家及**省有关技术规范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7、《**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

8、《**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21年修订)

9、《****工业园二期(HN03)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7年);

10、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其它相关规划。

六、 修改内容

1、用地面积的修改

修改前:HN03-0711地块工业用地,总用地面积3.26公顷;

修改后:地块拆分为HN03-0711、0713地块,0711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用地面积为2.81公顷;

0713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用地面积为0.44公顷。

2、指标体系的修改

地块开发控制指标(修改前)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代码

用地

面积

(公顷)

地块开发强度

建筑

限高

(米)

备注

建筑密度(%)

容积率(FAR)

绿地率(%)

最小

最大

最小

最大

最小

最大

HN03-0711

M2

(二类工业用地)

3.26

40

1.0

15

24

地块开发控制指标(修改后)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代码

用地

面积

(公顷)

地块开发强度

建筑

限高

(米)

备注

建筑密度(%)

容积率(FAR)

绿地率(%)

最小

最大

最小

最大

最小

最大

HN03-0711

070102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2.81

28

1.8

35

36

HN03-0713

1402

防护绿地

0.44

七、建筑退让

1、**建、构筑物后退雄山路、东经二路红线根据建筑高度(H)而定,

H≤24米,建筑后退红线不小于15米;

H>24米,建筑后退红线不小于20米。

2、围墙及附属物后退雄山路、东经二路红线不小于5米。

3、**建、构筑物后退绿线根据建筑高度(H)而定,

H≤24米,建筑后退绿线不小于5米;

H>24米,建筑后退绿线不小于10米。

围墙及及附属物后退绿线不小于1米。

八、开发引导

1、建筑的形式、风格、色彩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注重建筑群体空间关系的设计,天际轮廓线应富于变化。

2、应处理好与周边建筑的关系,满足**、通风、卫生、消防要求。

3、注重雄山路、东经二路沿街的建筑景观及绿化景观的塑造。

九、配套设施

1、停车位配建

(1)住宅建筑小型汽车按照≥1.0车位/100㎡建筑面积配建停车位,非机动车按照≥1.5车位/100㎡建筑面积配建停车位。住宅机动车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配建不少于规划停车位10%的充电桩。

(2)配套商业小型汽车按照≥1.0车位/100㎡建筑面积配建停车位,非机动车按照≥4.0车位/100㎡建筑面积配建停车位。公共建筑应按不低于机动车停车位总数20%的比例配建充电桩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

(3)住宅小区应配套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并配备不低于电动车停车位总数25%的充电设施。

2、其他配套设施

养老服务设施、文体设施、物业管理设施、公共安全设施、快递接收设施等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基础设施按照《**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21年修订)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要求执行。

十、道路系统控制

规划地块道路交通主要依托现状已建的雄山路、东经二路,雄山路道路红线宽度为30米,东经二路道路红线宽度为40米。

十一、市政工程

地块内的市政工程包括给水、电力、电信、燃气均由周边城市道路相应市政管网接入,并按要求配建相关设施;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地块内雨、污水分别排入周边城市道路市政雨、污水管网。

附图:

01、 区域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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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地块图则修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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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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