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互联网信息感知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互联网信息感知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是 □否
5.3特定条件:
包:1
| 序号 |
明细 |
描述 |
| 1 |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若有) |
(1)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
(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工程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并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信息传输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单位不适用本条规定),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采购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的,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2****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供应商须按本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
5.4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报名、磋商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4月8日,每日08:30至12:00,14:30至18:00(**时间,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地点:**省**市**区**路177号佳祥大厦二楼购买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投标资格。
6.2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或邮件报名获取(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潜在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应填写《采购文件报名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
A.报名期限内,供应商选择现场报名的,应前往代理机构现场购买磋商文件,并填写《采购文件报名登记表》。
6.3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丢失或损坏负责。
密封的响应文件应于2026年4月10日 9时30分00秒前提交到**省**市**区**路177号佳祥大厦二楼,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供应商。
8.1磋商时间:2026年4月10日 9时30分00秒,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8.2磋商地点:**省**市**区**路177号佳祥大厦二楼。
9.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0.询问和质疑
10.1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10.2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对本次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须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的内容须提供事实依据,否则不予接收。
有关本项目采购的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若有修改),会通过以下网站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asy-prt.com/home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
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区**路197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叶先生 0599-****108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路177号佳祥大厦二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何工 0591-****1286
邮 编:353000
电子信箱:****@126.com
13.磋商文件购买费用、磋商保证金及招****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
银行账号:350********700004021
14.特别提示
14.1潜在供应商在《采购文件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潜在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若有)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磋商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14.2因竞争性磋商地点的电梯搭乘需排队,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过程中要注意时间的合理安排。
14.3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标书代写
附: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预算金额 |
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1-1 |
****互联网信息感知服务项目 |
3年 |
180000.00 |
180000.00 |
0 |
信息传输业 |
否 |
注:
1、供应商按采购包投标,对同一采购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采购包为单位。
2、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