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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部分医疗设备更新项目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医疗环境,提高医疗水平,根据《****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一中医医部分医疗设备更新项目。
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院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医疗设备购置19台(套),主要包括:1.5T核磁、64排CT、彩超、电子内窥镜系统等关键诊疗设备,具体设备更新方案详见可研报告。
三、项目单位(法人):****,负责本项目建设、管理。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3015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投资和自筹解决。请按《****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招标投标活动应当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进入统一的公共**交易平台开展。
六、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1年,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
八、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涉密项目按保密有关要求定期报送项目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1个月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委员会
****办公室)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