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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市克兰河宿集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金****公司
建设地点:**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市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投资建设的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位于****区公园路以东,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逐草、他山、大漠、己木四栋民宿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27170.9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974.8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196.10平方米。项目同步建设371米内部道路、3325平方米硬化铺装、2458平方米绿化景观及给排水、电力、供热等配套管网工程,旨在打造集住宿、休闲于一体的高品质民宿度假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