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德清县屠宰及精加工一体化项目十年经营权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3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市**县屠宰及精加工一体化项目十年经营权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出租面积
1,000.00 万元(首年)
总建筑面积约34082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1820m2,地下建筑面积约2262m2。
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 其他
所在地区 **省 **市 **县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出租标的地址 交易机构
2026-04-01
2026-04-15
**县**镇栎林村

项目咨询请联系 沈女士|联系电话:177****7929 手机号:177****7929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市****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标的目前在建中,预计2026年6月竣工,具体交付运营时间以移交确认书为准)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浙(2025)**县不动产权第****914号。 2、项目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 5、此次竞买标的,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位置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产权方为准。 6、标的看样联系人:湖****公司 ,联系电话:0572-****511,177****7929(微信同号)。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1,000.00 万元(首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前三年每年运营费为实际成交价,第4-6年每年运营费用在实际成交价的基础上递增3%;第7-10年每年运营费用在第4-6年运营费用基础上再递增3%。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租金支付要求 租金按季支付,按先付后用的方式进行,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厂房(生猪、牛、羊、禽类等动物的收购、屠宰、分割、加工)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线下服务机构名称:湖****公司,联系人: 沈女士,联系电话:0571-****511,177****7929(微信同号)。 2.请各意向方报名前充分自核自身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认真阅读“浙交汇”平台报名时的必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合同(样稿)”等)。意向方一旦报名,视为已接受本项目的基本情况、交易条件、报名时的必读文件等所有披露信息及浙交汇平台公开发布的交易规则等相关信息,如果意向方对上述信息、规则理解有误导致的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 3.意向方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一次性报价。 4.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综合评议”方式确定运营方,价格分占比30%,技术、资信分占比70%,详见《**县屠宰及精加工一体化项目十年经营权综合评议文件》。 其中价格分计算方式为:以最高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各有效响应方的报价与评标基准价进行比较,按以下公式求出百分比K值(保留小数点后一位,第二位四舍五入): K=(最终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当K值等于零时,得100分; 当K值小于零时,K值每减1%,在总分上扣0.7分。 注:以上所有计算方式的报价得分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扣完为止。 注:本次报价仅作为《**县屠宰及精加工一体化项目十年经营权》项目评分标准的评分依据,对最高出价人能否成为最终运营方,产权方**台方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拟定运营方经公示通过后,最终成为本项目的运营方。 5.该标的成交后,运营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产权方签订《经营权合同》。如运营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与产权方签订《经营权合同》的,产权方有权认定运营方违约,产权方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此时运营方须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违约责任:①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作违约金处理;竞买保证金如不足以抵扣交易服务费的,运营方应在项目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补足);②产权方有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运营方的法律、经济责任。 运营起止时间移交确认书为准。 6.运营权范围及运营要求 (1)畜禽屠宰加工: ①生猪、牛、羊、禽类等动物的收购、屠宰、分割、加工服务 ②符合国家检验检疫标准的屠宰生产线运营 ③肉类产品初加工(含去骨、去皮、切块等) (2)肉类产品销售: ①鲜冻肉、分割肉、副产品(内脏、骨、皮等)销售 ②预包装肉类制品批发与零售 ③冷链仓储及配送服务 (3)运营方引进其他经营项目须事先书面报产权方,经产权方同意后,并在营业执照中变更经营范围,方可经营; (4)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项目必须持有特别许可证的,运营方应申请获得准许,方可经营; (5)运营方不得经营国家规定禁止的经营项目和服务。 7.运营费: 首年运营费为挂牌成交价;前3年每年运营费用为成交价,第4-6年每年运营费用在成交价的基础上递增3%,第7-10年每年运营费用在第4-6年费用基础上再递增3% 8.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为挂牌成交价的50%金额(可以现金、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提交),在合同签订前缴纳;履约保证金在运营期结束后,如无违约情况,由产权方无息退还。(若运营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的,产权方有权取消成交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要求其赔偿产权方损失。) (2)应由运营方负责修复而没有及时修复的设施或由于运营方违约而导致损失的相应金额或违约金额,产权方有权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运营方应在收到甲方扣除通知后15日内,重新补足被扣除的履约保证金额,以维持运营期间履约保证金的完整性; (3)运营方无论何种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的,产权方有权直接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并要求运营方承担由此给产权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终止运营之日后,产权方通知有关部门审计,运营方没有以产权方名义发生债权债务,并结清所有应付而未付的款项的,产权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给运营方。 9.运****屠宰场员工(不超过20人)的安排,岗位安排可由运营方统筹规划,薪资福利等均由运营方承担(不低于2025年薪资水平),由产权方代发,具体接收方式由产权方确定。 10.运营期间,所产生的包括不限于税务、生产安全、环保安全、水、电、气、污水处理、固废处理、垃圾处理、运维、维修、保安、保洁、车间冲洗、检验检疫、设备维护、消毒药剂、工作人员等所有风险和费用均由运营方承担。 11.运营方须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肉品品质质量安全。建立肉品质量可追溯体系。配置安装视频监控设备,认真按规定做好各项台账记录,建立24小时门卫值班制度。 12.运营方配备足够的屠宰技术人员、肉品品质检验人员进行屠宰安全生产,要为驻场动物检疫人员提供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检疫室和检疫附属设施,配合做好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检查和动物疫病监测等工作。 13.运营期间,产权方及行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局等所有相关部门有权督促运营方合法经营,做好肉品检验、消防、安全、环保、卫生等工作,有权对该运营资产进行检查。****政府部门各类检查工作,项目必须符合各级文明创建等检查、创建要求,如遇后期创建标准提高,需积极配合及时整改。 14.运营方在运营期间,应当确保产品的安全和质量,合理统筹定点屠宰工作,保障市场屠宰产品的供给,无特殊情况不得停宰。若运营方被相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保供和异地屠宰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运营方承担。若违法违规或造成疫病流行,被政府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期间,或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无法正常屠宰,应制定应急保障供给预案。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积极组织货源,强化产销衔接,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15.在运营期间,应按规定对设备设施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在运营期内运营资产的损坏,运营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运营方承担,有保修期的现有设施设备,在保修期内可报产权方维修,保修期结束后均由运营方负责维修。在合同终止时各设施设备以可运行状态随同运营资产归还产权方。现有设备以《经营权合同》签订时双方清点移交清单为准。 16.产权方现有设备安装过程中,运营方如有增减需求或其他需求,由双方协商确定,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运营方承担。移交后所有增加的设备费用也均由运营方承担。 17.运营期间,不得产生易爆、易燃等有安全隐患或容易造成环境污染、扰民、高油污、噪音等会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的活动。 18.运营方如需对运营资产进行装修、改建、提升改造,须事先向产权方提交装修、改建、提升改造设计方案,并经产权方书面同意。装修、改建、提升改造不得改变原建筑的承重结构和构件,装修、改建、提升改造费用由运营方承担。在改造过程中,产权方有权对改造行为进行监督,确保不影响资产原状及使用功能。 19.运营方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教育,严格安全管理,配备安全设施,遵守操作规程,加大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确保生产安全。经营期间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或污染环境事件等,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运营方承担。 20.运营方须按时支付运营费,在运营期限内,未经产权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转让,挂靠经营。 21.运营方应组建具有丰富经验的屠宰团队、销售团队、管理团队、自主开拓业务,并配合产权方完成至少每年3亿元的贸易营收。 22.本屠宰场内设有屋面光伏发电设备,光伏设备及投入产生的效益均归产权方所有,具体效益的计算及结算由产权方确定。 23.运营期满后运营方不再继续运营的或运营方因任何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的,考虑到屠宰业务的连续性和影响力,产权方有权要求运营方继续经营一段时间,直至新的运营方手经营。 24.运营方取得经营权后需在**设立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或注册地变更到**。 25.意向方须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意向方参与竞价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意向方必须独自承担,产权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26.运营方必须自行办好经营中所需的一切证照,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产权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产权方协助提供。运营方应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否则责任自负。 27.本经营权项目采用双信封模式,网上报价并线下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意向方需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的下一工作日(2026年4月16日)上午9:30前根据综合评议文件内容,将相关材料递交至【**县**街道云岫南路611号A3幢10楼开标室】;综合评议文件详见附件。 28.《经营权合同》中除运营方相关信息及“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29.本项目涉及的产权方、运营方交易服务费均由运营方承担。服务费以综合评议确定最终成交人的报价为依据计算,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报名时的必读文件“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 30.标的看样联系人:湖****公司 ,联系电话:0572-****511,177****7929(微信同号)。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标书代写
租期 10年
有无免租期
承租方资格条件 1. 意向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总公司所设立的区****公司),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 2.意向方须具有较强的和能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能力;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300.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运营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竞买方自行提现。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运营方)后,运营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不计息),立约保证金的处理方式为:运营方签订《经营权合同》且缴纳履约保证金后,产权方提供书面通知函或《经营权合同》,**产权将保证金退回运营方的“我的账户”,运营方自行提现。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综合评议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议法,总分为100分,分为价格分、技术、资信及其他分等两部分。成交资格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资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意向方为成交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意向方评审综合得分=价格分*30%+(技术、资信及其他分)*70% 具体详见综合评议文件
项目附件 1、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docx 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3、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一次性报价+综合评议).docx 5、经营权合同.doc 6、授权委托书.doc 7、综合评议文件.doc 4、实地勘察证明.docx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沈女士 电话 177****7929
手机 177****7929
传真 邮箱
地址 **省**市**区**路919****中心10号楼B幢7楼 网址
**机构 名称 湖****公司 联系地址 **市**县**街道云岫南路611号A3幢6楼
联系人 沈女士 固定电话 177****7929
手机 177****7929
附件(6)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3-31
招标公告
湖州市德清县屠宰及精加工一体化项目十年经营权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