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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时间:2026-03-31 15:27】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45.00 分
技术响应:30.00 分
商务响应:0 分
售后服务:10.00 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10.00 分
业绩:5.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0 分(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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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方法三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评标基准价=A×K。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小于7家时,取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7家小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K取值为 100 %(取值范围为:95%~100%,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或开标前随机抽取) 加急标书代写
说明一: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说明二: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说明三:上文“有效投标文件”是指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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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计算结果保留三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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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最高分 | |
| 2.2.4(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1.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2.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或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时,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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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 |
| 2.2.4(2) | 技术响应评分标准 | 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 (0~30.00) |
对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的内容进行分析评分,全部满足要求的最高得分30分;“▲”号的为重要条款,不满足的或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每项扣2分;其余条款为基本条款,不满足的或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技术性能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供货要求”。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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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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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3) | 商务响应评分标准 | / | ||
| 2.2.4(4) | 售后服务评分标准 | 售后服务评价体系 (0~2.00) |
获得GB/T 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标准要求五星级及以上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覆盖“医用气体系统”的得2分,其他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2.00 |
| 质保期 (0~3.00) |
所投设备原厂免费质保期至少2年,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免费质保期得1分,满分3分,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没 有的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均不得分。 | 3.00 | ||
| 售后服务方案 (0~5.00) |
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服务体系、服务内容、服务能力、人员配备、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响应等,满分5分。方案制定详细且具有可行性的得4.5(不含)-5(含)分;方案内容较为合理得4(不含)-4.5(含)分;方案方案不合理、实施性差得3.5(不含)-4(含)分;未提供方案得0分。 | 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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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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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5) | 安装及调试方案评分标准 | 安装及调试方案 (0~10.00) |
投标人提供为本项目制定的项目施工进度计划方案(包括施工过程、工期计划安排和保障措施等)、安装调试方案、验收方案等。方案制定详细且具有可行性的得9(不含)-10(含)分;方案内容较为合理得8(不含)-9(含)分;方案方案不合理、实施性差得7(不含)-8(含)分;未提供方案得0分。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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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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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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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6) | 业绩评分标准 | 商务评分标准 (0~5.00) |
投标人自2021年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的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850万元及以上的医用气体项目每个得1分,满分5分,业绩必须是已完工的。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评分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可兼得。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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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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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7)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 | ||
|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 ****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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