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行为,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满足群众对公共服务的实际需求,根据《****政府采购法》、川财采〔2014〕66号等相关规定,现就我单位拟实施的购买公共服务项目,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市**区**园林绿地绿化养护项目
2. 采购单位:****
3. 项目属性:公共环境保洁服务
4. 项目概况:为提升辖区公共环境品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区公共区域绿化管护采购项目,服务期限3年。
5. 采购目的:通过规范采购流程,选择具备相应资质、服务能力强、信誉良好的承接主体,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效率,节约财政资金,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
二、征求意见内容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主要围绕以下方面,欢迎社会公众提出合理意见或建议:
1. 项目服务内容的合理性、全面性,是否符合社会公众实际需求;
2. 项目服务标准、服务质量要求的科学性、可操作性;
3. 项目预算金额的合理性,是否存在资金浪费或预算不足等问题;
4. 项目承接主体应具备的资质、服务能力等相关要求;
5. 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绩效评价等相关建议;
6. 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合理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意见方式及期限
1. 征求意见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9日17:00。
2. 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箱:****@qq.com;
(2)联系电话:0827-****366(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3)联系地址:**市**区舜联大厦6楼619办公室;
3. 注意事项:反馈意见需真实、客观、具体,注明提出意见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单位反馈需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沟通。匿名反馈且无具体意见内容的,将不予受理。
四、其他说明
1. 本次征求意见仅为项目采购前的民意收集环节,不涉及项目招标、中标等后续采购流程。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