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不动产登记公证法律服务项目”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欢迎具备编制资质、掌握了解我区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编制单位报名参与,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区不动产登记公证法律服务
2.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
受**区不动产登记的委托,出具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意见书、异地公证查询等,确保流程合法合规、结果真实有效,异地公证查询和其他日常咨询不限次数。
3.预算金额(最高金额):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总价格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单宗最高限价为:出具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意见书(国有土地房屋非公证继承2500元/件,集体土地房屋非公证继承1200元/件),本次招投标不以单价报价,仅以达到50000元的包干件数报价,总金额不足50000元按实结算,其他服务不限次数。本次招标以超过50000元按非公证继承意见书60件包干件数报价,不得低于60件(含50000元内件数)。
4.项目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5.服务地点:**市**区指定不动产登记服务场所(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二、报价须知
1.报价方被视为熟悉该项目的各种情况,以及与合同履行有关的一切情况。报价方应承担所有的报价准备和递交报价文件的费用。不论报价后的结果如何,招标方不承担这部分费用的责任和义务。
2.报价方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司法部出具的有效《公证机构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公证员执业证》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报价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若有)。
3.须提供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用文件袋密封贴封条并加盖公章。
4.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人。
5.报价单请加盖单位公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已在司法行政部门完成备案登记,持有有效的《公证机构执业证书》(提供备案证明文件及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招标文件获取与澄清
1.获取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符合投标要求的主体均可在****规划局**分局网站上获取资料(网址:http://www.****.cn/col/col****107357/index.html)。
2.澄清要求: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和电话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逾期未收到的,视为无异议。邮寄地址:**市**区大成东路277号六楼603室,收信人:毛女士,联系电话:0574-****7368。加急标书代写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4月10日9:30加急标书代写
六、投标文件递交加急标书代写
须在2026年4月10日9时30分(**时间)递交至****服务中心6楼****608会议室毛女士(0574-****7368),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定于2026年4月10日9:30在****服务中心6楼****608会议室开标,请参与招投标的供应商按时到场参加,逾期及参会人员未到视作放弃竞标。加急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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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