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2026“水韵**”****中心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门大街1号金鹰****17楼A座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4-24 09:30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6“水韵**”****中心项目
预算金额:3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80万元,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紧扣“水韵**”核心主线,策划“水韵**与世界的对话”系列活动和国际艺术交流项目,聚焦文旅国际传播与入境游市场培育核心任务,推进外文网站运营,多语种宣传视频制作等工作,夯实**文旅国际传播与入境游市场发展基础,提升“水韵**”文旅品牌国际影响力与国际传播效能。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2027年4月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6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提供2025年3月以来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如增值税或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①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有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的;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③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7.提供法人授权书;
8.提供投标函。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市**门大街1号金鹰****17楼A座
方式:①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法定工作日的8时整到16时整(**时间);②由潜在投标人下载并按要求填报附件“采购文件授权获取表”(本项目汇采编码为HC****06022),并盖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huicai.cloud,代理机构审核无误后,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复邮件;③授权代表持“采购文件授权获取表”盖章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市**门大街1号金鹰****17楼A座”可获取纸质招标文件;④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标书代写
售价:500.00元
2026-04-24 09:30 (**时间)
地点:**市**门大街1号金鹰****17楼A座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二)公告发布媒体:本项目相关公告在“**政府采购网”发布,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在该媒体上发布的更正公告;
(三)投标文件制作要求:纸质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电子文件1套(word格式1份,正本盖章后的扫描件PDF格式1份,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以U盘形式与纸质文件一并密封后递交;文件名称以及U盘外标签上需注明“单位名称+项目编号”,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当电子文件与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标书代写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机关)
单位地址:**市**西路15-1号
联系人:袁主任
联系电话:025-****86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门大街1号金鹰****17楼A座
联系人:孙莹、郑吉玉
联系电话:025-****66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莹、郑吉玉
电话:025-****6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