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竞标人: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审核**市江平镇交东村海堤涵闸修复工程竣工结算,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市江平镇交东村海堤涵闸修复工程。
2.工程结算送审价:约37万元。
3.采购方式:依据《****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政府采购标准,单位自行采购。
4.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限额:服务费以《**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业收费参考标准》作为参考,上限费用为3000元(造价咨询费用按送审工程造价5.4‰计费不足3000元,故按3000元为上限费用),采用费用报价。
5.采购需求:对**市江平镇交东村海堤涵闸修复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计服务。
6.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工程完成结算审核工作。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技术服务范围。
(2)业绩要求:近两年来承揽过小型水利项目结算审核,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要求:投入人员持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等相关证件。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三、响应时间及要求
1.请符合条件并****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并于2026年4月7日17:00前提交《报价函》(注:报价函需密封包装,《营业执照》《从业人员资质证书》以及近两年相关业绩证明复印件纸质材料****水利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报名竞标。****公司如经查实存在间接关系、直接关系和互相关系的,取消报名资格)。
2.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条件(其中报价与市场价格偏离较大、低于成本价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说明原因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地 址:****郊路27号
联系人:黄工
电 话:0770-****051
****水利局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