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固废综合处置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 拟对受理****一般固废综合处置利用项目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 2026-04-01至2026-04-08,5 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5-****965
通讯地址:****中心A座3楼环保窗口
邮编:330800
| 项目名称: | ****一般固废综合处置利用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省**市太阳镇杨家村狗麻塘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基本情况。位于**省**市太阳镇杨家村狗麻塘,****审批局备案同意(2508-360983-04-01-218050),符合产业政策。项目依托现有生产厂房、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办公楼以及**晾晒车间,中心坐标:东经 115°15′43.451″,北纬28°09′28.403″。项目四至:****水库,南面为荒废厂房,西面为高****公司,****猪场。总占地面积约为6666.67平方米。 厂区原有情况:****年产石粉5万吨建设项目于2018年7月17日取得我局批复(文号:高环评字[2018]60号)。 主要建设内容:在现有厂区内**晾晒车间,扩建氟化钙粉、硅粉、硫酸钙粉、石灰粉生产线1条,生产车间、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办公楼、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给排水供电工程、废水助理设施依托现有,**废气噪声危险废物处理设施。项目以氟化钙污泥饼、脱硫石膏、硅质渣(氟化钙污泥饼由******公司进行供应、脱硫石膏外购******陶瓷厂在治理烟气中的二氧化硫而得到的工业副产品石膏、硅质渣外购**市及周边县市石英砂生产厂污水处理产生的硅质渣,硅质渣不涉及锂冶炼剩余物,如因市场需求或原材料供应商无法提供原材料等原因,企业需采购其他企业产生的氟化钙污泥与铝污泥,须原材料供应商提供“关于污泥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意见的函”,证明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并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相关要求,方可接收入场进行生产。本项目原材料氟化钙污泥、脱硫石膏、硅质渣禁止使用危险废物)、为原料,经运输入场、堆放、晾干、投料、破碎、研磨、成品贮存、打包等工序得到氟化钙粉、硫酸钙粉、硅粉 ;项目以石灰为原料,经运输入场、堆放、投料、破碎、研磨、成品贮存、打包等工序得到石灰粉,经以上工序得到氟化钙粉4500吨/年、硫酸钙粉500吨/年、硅粉500吨/年、石灰粉500吨/年的生产规模,全厂产能为年产氟化钙粉4500吨、硫酸钙粉500吨、硅粉500吨、石灰粉500吨、石粉5万吨的生产规模,产品作为陶瓷原料以及建筑用材料外售下游企业。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万元,占总投31%。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环保优先、绿色发展”目标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采用国内外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环境**的工艺技术方案,选用优质装备和原材料,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废水污染防治要求。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项目废水收集一律采取明管输送,分色标识,分质、分流收集处理,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废水处理方案。营运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旱地浇灌,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废气污染防治要求。应采取清洁生产措施减少废气产生量。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成熟可靠工艺处理,确保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通过道路硬化和定期洒水、物料仓库和物料输送廊道封闭等方式控制粉尘无组织排放。根据环评报告的相关分析,该项目所用原材料不含挥发性有机物等可能产生恶臭的成分,建设单位须严格控制原材料来源,确保厂区无恶臭产生;晾晒化解为密闭式晾晒车间内进行,以减少晾晒期间扬尘产排量;投料、破碎、粉磨、打包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不低于15米高排气简达标排放;运输扬尘通过设置洗车平台、硬化运输道路以及定期清扫以减少运输扬尘的产排;通过采用加强厂区周边绿化、洒水抑尘、路面硬化等措施减轻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废气达标。如无法确保废气达标,需进一步进行有组织治理。 运营期工艺颗粒物、氟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布袋、沉淀池污泥)应当合法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转。 应在厂区设置足够容量的一般固废暂存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运行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五)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要求。运营期噪声源包括破碎机、磨粉机、斗士提升机、振动给料机、铲车、自动包装机、风机及其它机械设备等。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平面布局,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措施治理;同时加强设备维护,避免设备故障带来的高噪声等,以减少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六)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置标示牌。 (七)卫生防护距离。项目设置距生产车间100m、成品仓库、晾晒车间各50m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政府和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居民住宅、****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