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已交楼未进行消防验收整改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县滨河路香城苑F座七单元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4月13日 15时00分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我院已交楼未进行消防验收整改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我院已交楼未进行消防验收整改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90,000.00元
| 1-1 | 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 | 我院已交楼未进行消防验收整改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9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时间执行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我院已交楼未进行消防验****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2014〕68 号);(2)《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3)《****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4)《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5)《****办公厅****政府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 ****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 库〔2019〕9 号);(7)《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8 号);(8)《****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9)《****总局****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10)《****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的 通知》(财库〔2021〕19 号);(11)《****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财办采〔2021〕29 号);(12)《****财政厅****信息化厅****政府 采购政策支持首台(套)及创新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7 号);(13) ****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我院已交楼未进行消防验收整改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税种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2024年1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8)供应商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9)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及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无在建工程承诺书。(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供声明)。(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标书代写
时间: 2026年04月01日 至 2026年04月08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时间)
途径:**县滨河路香城苑F座七单元三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标书代写截止时间: 2026年04月13日 15时00分00秒 (**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县滨河路香城苑F座七单元三楼
五、开启时间: 2026年04月13日 15时00分00秒 (**时间)
地点:**县滨河路香城苑F座七单元三楼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注:投标人须在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法人授权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需备注联系电话及有效邮箱,并加盖原色公章)在**县**镇香城苑F座7单元3楼304室进行报名,报名完毕后方可获取磋商文件。
名称:****
地址:****书院北路18号
联系方式:0915-****2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县**镇香城苑F座7单元3楼304室
联系方式:173****168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73****1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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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