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拍卖标的名称 |
**市**区**北街西侧“载熙坊”五年租赁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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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项目编号 |
**** |
拍卖机构 |
****拍卖行****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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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起始日期 |
2026年3月31日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6年4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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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所在地区 |
**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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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委托人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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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托****拍卖行****公司)在中拍平台(http://paimai.****.cn)对**市**区**北街西侧“载熙坊”五年租赁权拍公开拍卖。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租赁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租赁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法律、章程规定的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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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转让方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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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基本情况 |
委托人名称 |
**阅****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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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住所) |
****市**区万寿路****服务中心综合办公楼3层312办公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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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代表 |
车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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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
**高新区****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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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拍卖标的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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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区**北街西侧“载熙坊”为地上三层独立建筑(不含地下室部分),总建筑面积 983.5平方米,包含建筑四周平台设施。一层、二层为框架结构,三层为钢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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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市永信资产评****公司****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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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 |
2026年3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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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19.67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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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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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条件 |
拍卖参考价 |
人民币19.67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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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款支付方式 |
按双方《竞买协议》的约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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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买注意事项 |
1、本标的相关数据均参考自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2、本次拍卖依据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所提供的标的资料,以及对标的进行的说明和解释,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应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现状进行调查了解。拍卖人不对标的存在的任何权利及质量瑕疵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拍卖人不对标的现状及相关权利文件上表述的差异承担责任,各竞买人须自行查看和自己甄别标的的相关资料。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竞买人接受该标的一切现状及瑕疵。竞得标的后发生的一切问题均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 3、本标的仅限用于文化服务、办公等合规业态经营,严禁用于其他非限定业态。竞买人及后续经营主体****政府规划要求及产业导向要求,不得擅自变更用途。 4、竞买人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经营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以及后期出租标的使用环境等进行充分自核。竞买人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标的物存在防水渗漏、环境返潮等情况,在标的物租赁期间,渗漏、返潮等问题由竞买人自行处理,并自行负担因渗漏、返潮等造成的装饰装修损坏风险,委托人不对竞买人投入成本、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鉴于本次租赁不含地下室部分,竞买人在租赁期间,不得就地下室可能存在的问题要求拍卖人进行维护。 5、标的房屋现由第三方使用中。第三方对房屋实施了部分改造,并产生了相应改造费用,该笔费用的具体金额,竞买人应当自行通过现场踏勘、咨询等方式向第三方进行充分了解、核实。本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自行向第三方支付处理该笔费用,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由于买受人未向第三方支付处理该笔费用,导致房屋无法交付或逾期交付买受人的,买受人自行承担无法交付或逾期交付的法律后果。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与委托人另行签订《租赁合同》,买受人需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7、租赁期内,标的物租金前三年保持不变,第四年、第五年租金按第三年租金标准上浮5%。 8、因政府发布新的规划政策、****政府行为,导致租赁提前终止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租赁费据实结算。 9、标的物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垃圾处理、物业费、建筑结构及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10、买受人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委托人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租赁期满后,买受人须保证房屋及房屋内的固定附着物、设备、设施等完好无损(正常损耗则属例外),且不得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委托人就买受人承租房屋后对租赁房屋的任何装饰、装修不予补偿。 11、买受人与委托人应在项目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委托人有权收回标的物并进行再行拍卖。 12、拍卖成交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买受人不得对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13、买受人对其所租赁的范围使用必须遵守****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改变结构用途。 14、如因买受人原因造成所经营的设施、设备、构筑物或其它不属于买受人所有的财产损坏或灭失的,买受人应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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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买条件 |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法律认可的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竞买人应在拍卖会竞买登记时间截止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向本行提交相关资料、交付保证金,并领取拍卖资料、竞买凭证。竞买人提交的书面竞买资料应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自然人身份证;(3)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交纳保证金的凭据;(5)本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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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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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金额 |
5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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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时间 |
2026年4月14日17时前交纳(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拍卖人全额无息原路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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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名称 |
****拍卖行****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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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行 |
****银行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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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账号 |
500********00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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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拍卖交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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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交易 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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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交易说明 |
标的以现状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对各标的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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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方式 |
公开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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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示时间 |
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14日(9时-17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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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示地点 |
标的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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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时间 |
2026年4月15日9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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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网址 |
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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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公告发布 媒体 |
中国商报网、**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拍平台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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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机构 |
拍卖机构 |
****拍卖行****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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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杨经理 |
联系电话 |
147****5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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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刘经理 |
联系电话 |
155****98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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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095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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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示 |
竞买人拍卖前务必现场看样和审阅拍卖资料,未看样或未审阅拍卖资料者风险自负。竞买人成交后,需向中拍平台缴纳软件使用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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