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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商务部《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根据《**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县成品油零售分销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我局联合多部门对府****公司****加油站项目进行了审查,经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现****加油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31日—2026年4月7日。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4月7日前,将有关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县金世纪综合服务大楼西辅楼5楼****,联系电话091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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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