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关于湖北省大江大河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孝感市水文水资源巡测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变更的批复

审批
湖北-孝感-孝南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3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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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名 称: 文 号: 效力状态: 发布日期:
****其他
农经处2020年09月25日
省发改委关于**省大江大河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变更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0〕176号
有效2020年09月25日
省发改委关于**省大江大河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变更的批复

省水利厅:

你厅《关于******基地建设项目变更建设地点的函》(鄂水利函〔2020〕290号)及其附件收悉。****规划局《关于******基地项目规划选址的变更意见》、******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20********0003号)等文件和项目调整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委原则同意**省大江大河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变更,现批复如下:

一、变更缘由

2015年,我委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15〕85号文批复了《**省大江大河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但由于**市城市规划调整,项目需另行选址,为推进项目尽快实施,有必要尽快变更项目建设地点。

二、变更内容

(一)同意该项目选址调整到**市东**横3#路以北、纵2#路以西、规划横7#支路以南。

(二)根据原批复文件(鄂发改审批服务〔2015〕85号)及《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标准》(SL276-2002)等有关规定,该项****基地生产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为2509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968平方米。

(三)项目总投资及其他事项仍按原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15〕85号)内容严格执行。

三、有关要求

投资不得建设办公用房、场区绿化和购置公务用车、办公用品。

请督促项目单位严格落实《****办公厅、****办公厅****机关停止**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办公厅、****办公厅****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管理办法的通知》、《****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环境保护、土地、规划、节能评估等相关政策,规范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强基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委员会

2020年9月25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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