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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间:2026-03-31
| 项目名称 | S310线沐溪镇石梁村至大楠镇李子村段路面修复工程 | |||
| 建设地点 | 沐溪镇、大楠镇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0 |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君 | |
| 联系人 | *凯杰 | 联系电话 | 173****0081 | |
| 项目投资(万元) | 99.35 | 环保投资(万元) | 0.5 |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3-3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0 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项中配套设施;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三级、四级公路。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起于省道S310沐溪镇石梁村(K230+536),止于大楠镇李子村云炭路口(K221+738),全长8.798公里。主要工程量:对水泥混凝土路面整体挖除后修复同厚度水泥混凝土2500m2,铣刨车辙严重的沥青路面并重新铺筑6570m2,修复混凝土挡墙56m3,补划路面标线280m2。 | |||
| 主要环境影响 | 固废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环保措施: 环保措施: 环保措施: 将废料统一进行堆放,配备专人进行清运处理。将建筑垃圾清运后,对施工现场应进行一次清理,尽量恢复原有地貌。对废旧道路水泥混凝上、沥青混凝土等建筑垃圾**化利用。 | |
| 承诺:**** *君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君 承担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3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