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填表时间:2026-03-31
| 项目名称 | ******基地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区曾口镇、梁永镇、化成镇、大茅坪镇、三江镇、水宁寺镇、清江镇、**工业园 G1-03、G1-04 号地块地块一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9699 |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衡 | |
| 联系人 | *向前 | 联系电话 | 173****0633 | |
| 项目投资(万元) | 35154.14 | 环保投资(万元) | 100 |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7-05-3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 ****基地****基地)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主要建****基地,共计流转 45000 亩一般农田,拟使用工业用地 30 ****加工厂房。 1.新****基地 45000 亩;其中:包含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工程改建整治、田间道路等工程; 2.园区****基地 50 亩、科技推广措施等; 3.园区附属配套工程包含改建配套用房18300.00㎡、道路及硬化、绿化工程、污水处理工程、室外管网、其他工程、园区附配套设施等。 | |||
| 主要环境影响 | 废水 生产废水 固废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生产污水 其它措施: 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不得以渗坑或渗井或漫流方式排放,各类临时建筑物产生的废水都必须和下水排水系统连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期间生产的废水有组织收集、处理后排放。 环保措施: 工程完工后将施工中使用的临时建筑(包括临时工棚厕所、仓库、垃圾堆放点等)全部拆除,对区的施工废弃物彻底清理运至弃渣场。 | |
| 承诺:**** *衡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衡 承担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