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协审(会计师)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更正公告第1号 |
| 【信息时间:2026-3-31】 |
| 受****委托,****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协审(会计****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协审(会计师)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3月30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本项目付款方式变更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50%协审服务费用,其余款项于审计项目完成10个工作日内据实结算(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本项目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及项目需求书中技术要求变更,详见附件(1)标书代写 3.本项目其他内容无变更。 三、更正日期 2026年 3月31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梁晨、冯强 (二)联系电话:022-****8307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 (二)采购人地址:**区渌水道2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魏涛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088-1202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区**路79号二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或扫描至****(传真号:022-****8304或邮箱:ggzyzbb@tj.****.cn)。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标书代写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 2026年3月31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协审(会计师)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政府采购活动。标书代写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或扫描至****表示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