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河乡杨桃销售中心第3、4、5店面出租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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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第3、4、5店面出租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销售中心第3、4、5店面出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中心第3、4、5店面出租

2.备案编号:/

3.项目编号:****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起始价(起标价):31280元/年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元

采购包

标的名称

数量及计量单位

起始价(起标价)

建筑面积

所属行业

备注

租赁用途

1

****中心第3、4、5店面出租

10(年)

31280元/年

****中心第三、四、五店面(共三间)整体招租,每间面积约为93.5平方米。总建筑约28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本****销售中心第三、四、五店面整体招租,不拆租。租金从第三年起每年租金递增3%。

不得从事与杨桃产业无关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活动

5.采****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标书代写

7.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到**市**区新浦东路22****广场7幢3单元909-910号(****)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6年03月31日至2026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磋商资格。

8.2获取地点及方式:到**市**区新浦东路22****广场7幢3单元909-910号 (****)现场购买或邮件购买,需电话告知,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9.采购文件售价:200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磋商时间及地点:

2026年04月10日15:30时(**时间)。地点:**省**市**县将军大道1088-24,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

地址:****政府大院内

联系人: 蔡先生

联系电话:136****0809

14、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新浦东路22****广场7幢3单元909-910号

邮编:363005

联系人:小张

联系电话:153****6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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