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31日-2026年4月8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8-****517、0838-****553 地址:**市松花**路8****中心三楼126号市环保局窗口) 邮编:618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市建筑垃圾**化利用技改项目 | **** | **省**市**区和新镇高治村17组 | **中衡科创****公司 | 利用现有厂房闲置区域,新增一条水稳料、固化土及固态流化土搅拌生产线,建成后可年产43.2万吨水稳料,40万吨固化土及固态流化土 | 一、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期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环境影响随着施工期结束将消除。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入仓粉尘通过水泥筒仓顶部设置的仓顶除尘器净化后在密闭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原料卸料在封闭厂房内,同时在暂存区域设置喷雾降尘装置抑尘后无组织排放;投料粉尘通过投料口设置的三面封闭围挡,并单独配套喷淋防尘系统,投料时自动开启喷淋防尘系统降尘后无组织排放;同时,环评要求在原料及产品运输过程中,车辆应采用封闭式运输,减少物料运输过程因掉落而产生的扬尘。出场前一律清洗轮胎,用毡布覆盖,尽量避免轮胎上的泥土掉落至路面而造成扬尘。 2、废水: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营运过程中用水主要为生产线搅拌用水、车辆冲洗用水、喷雾降尘用水。厂区内雨污分流,生产线搅拌用水全部进入产品,生产废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因此,本项目无废水外排。 3、噪声:通过隔声、减振、消声措施,夜间不生产,确保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中昼间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沉砂池沉砂交环卫部门清运,隔油池废油、废矿物油和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按要求做好全过程管理,交由危废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做好“六防”,规范设置标识标牌等。 三、其他部门意见 ****审批局以“川投资备【2510-510603-04-02-244156】JXQB-0710 号”文件,同意建设项目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