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3月30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3月31日-2026年4月8日(5个工作日)。
一、2026年3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形式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批复文件全文下载pdf |
| 1 | **** | ****增加1000万个无纺布制品 项目 | **省**市****工业园区慧龙路 | 报告表 | 德环审批〔2026〕89号 | 2026.3.30 | (御龙)德环审批【2026】89号关于****增加1000万个无纺布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
| 2 | ****集团****公司 | 织造生产线扩能改造项目(重新报批) | ****经济开发区青红路与**路交会处北侧 | 报告表 | 德环审批〔2026〕90号 | 2026.3.30 | (川玻)德环审批【2026】90****集团****公司织造生产线扩能改造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副本).pdf |
| 3 | ******公司 | 正迪鑫电泳、喷塑、喷漆扩建项目(重新报批) | **省****工业园区红玉路 | 报告表 | 德环审批〔2026〕91号 | 2026.3.30 | (正迪鑫)德环审批【2026】91号关于******公司正迪鑫电泳、喷塑、喷漆扩建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副本)(副本).pdf |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8-****416 0838-****553
通讯地址:**市松花**路8****中心
邮 编:618000
****环境局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