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对的审批请示》(鲁发改请〔2025〕55号)已收悉。我委委托****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根据咨询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建设有助于提升**县县域核心诊疗能力、优化**配置与服务体系、强化基层承接能力、切实缓解群众就诊压力、推动医疗卫生行业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以及全民健康服务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市**县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三、建设地点
**市**县。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建筑规模9866.3平方米,包括**县****中心业务用房,****中心****中心)、****中心****中心)业务用房,购置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51台(套)。
(一)**县****中心6066.3平方米。设置中心药房、****中心、****中心、病理中心、****中心、****中心。
****中心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3800平方米。其中:****卫生院****中心)改造面积1500.18平方米;****中心****中心)业务用房改造面积2299.82平方米。
(三)购置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51台(套)。其中:县****中心和中心药房购置医疗设备34台(套);****卫生院****中心)购置医疗设备9台(套);****中心****中心)购置医疗设备8台(套)。
五、抗震设防及减隔震
(一)设防标准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版)及《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的相关规定,**县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5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三组。
(二)减隔震技术
根据《**省隔震减震建筑工程促进规定》(省政府令第202号)及《**省隔震减震建筑工程促进规定实施细则》。本项目采用隔震技术。
六、计划开工时间及建设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7月。
建设工期:13个月。
七、投资估算及筹措
项目估算总投资6878.00万元。其中工程费6205.8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83.51万元,预备费388.60万元。
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不足部分由**县多渠道筹措解决。
八、接文后,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及《政府投资条例》相关规定要求,抓紧开展前期工作,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借债务,****政府隐性债务,项目建设资金未全面落实到位,不得开工建设。
九、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做好建设过程中的招投标工作;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发改投资〔2021〕1813号),所有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全部纳入公共**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
十、请项目单位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符合土地、规划、环评、节能、地震安全性等管理要求,严禁违规开工建设。
十一、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评估报告中的意见和建议,在初步设计阶段优化方案,控制规模,严格控制投资,严禁搭车建设楼堂馆所,同时要严格执行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十二、请项目单位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制定有效的应急处置预案,保障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十三、****改革局收到批复文件后做好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并督促项目单位按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尽快组织项目设计,按相关程序报批。
十四、本批复有效期两年,项目两年内不开工建设,本批复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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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