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司:
你单位于2026年3月10****机关提出500千伏禾甸输变电工程项目(项目代码:****)取水许可审批的申请,本机关于2026年3月16日依法受理。本机关委托******公司对取水许可申请进行了技术评审(技术评审和资料修改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7号)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令第23号)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460号)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等有关规定,依据《500千伏禾甸输变电工程水**论证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技术审查意见,取水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省水利厅决定准予500千伏禾甸输变电工程项目的取水许可。主要审批意见如下:
一、500千伏禾甸输变电工程项目位于**县禾甸镇上莲村,2025年4月17日《****委员会关于500千伏禾甸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云发改能源〔2025〕319号)核准立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 1000****电站、500千伏出线4回、220千伏出线5回。项目建设符合《国家 十四五 电力发展规划》等产业政策,已列入**省发展规划。
二、项目取水水源为地下水。项目区无城乡供水管网覆盖,在禾甸站址内**水井1口,采用潜水泵提取地下水,用于建成后的生活、消防用水及项目施工期的生活、施工用水。
三、同意项目施工期年取水量为0.365万立方米,运行期年取水量为0.165万立方米。
四、项目取水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符合节水评价要求,满足**县水**刚性约束要求。
五、基本同意《报告表》施工期和运行期退水处理方案,退水全部回用,不外排,对****地下水水源涵养区水功能区影响较小。
六、你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取用水管理,严格执行用水定额,采取有效节水措施,因地制宜采用节水新技术,降低管网漏损率,提高用水效率。
七、你单位应安装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水计量在线监测设施,并与本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计量监测设施投入使用后,应按规定定期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或者校验,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准确可靠;安装数据传输设备,保证工程取水计量信息等接入**省取用水管理信息平台。
八、****水利厅通报工程建设情况。取水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后,你单位应按照《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向省水利厅报送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的相关材料,经验收合格并颁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九、其他事项
(一)特殊情况下,****水利厅及当地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限制取水决定。
(二)若本工程取水事项发生较大变更,建设单位应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
(三)你单位如对本许可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