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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3-31
| 项目名称 | **市荔港大道改造提升工程一期 | ||
| 建设地点 | **省**市荔**拱辰街道及新度镇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386858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林锦源 |
| 联系人 | 陈恺 | 联系电话 | 136****1157 |
| 项目投资(万元) | 66066.81 | 环保投资(万元) | 150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8-03-3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路线途径**市荔****街道、拱辰街道、新度镇、**镇,道路起点与荔园路立体交叉,向东南延伸,终点与天妃路斜交,道路全长约7.4公里,对现状道路的路基路面、管道、交通安全设施以及绿化等进行提升改造。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选用低噪音施工机械和设备,对老旧、噪音大的机械及时维修或更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夜间、午休等居民休息时段进行高噪音作业。高噪音作业区域设置隔音围挡、隔音屏,减少噪音向外扩散。装卸建材、设备时轻拿轻放,避免野蛮施工产生撞击噪音。加强机械日常保养,减少因设备故障、润滑不足产生的额外噪音。 | ||
| 承诺:**** 林锦源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林锦源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7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