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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道京抚线(曹庄至白马石段)修复养护工程及曹庄小桥、大甸子小桥拆除重建养护工程 补充公告第1次 项目编号:**** 发布日期: 监督部门 ****运输局 项目来源 非**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王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429-****100 标段(包)名称 标段(包)编号 补充内容 将原“招标公告”第一章第2.3条 计划工期,变更为如下内容: 计划工期为:168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5月15日,计划完工时间:2026年10月30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中约定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自实际验收之日起计算12个月。 原招标公告链接 点击跳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