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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预审不通过单位名单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校区(创新港)学生宿舍建设项目A3、B1组团建筑(第一批)工程总承包(EPC) 一个标段 |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须为有效电子证书并符合《****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设计负责人应持有注册一级建筑师证(注册一级建筑师证书须为有效电子证书,启用电子注册证书的应符合注建〔2021〕2号的规定);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度(自2022年度至2024年度,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3月18日至2026年3月18日止(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3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165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EPC)类似工程业绩。【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EPC)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相应专业的联合体成员(根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的分工)提供对应的类似工程业绩,业绩主体应与联合体分工单位一致;同一专业(承担设计/施工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联合体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的指标认定,以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各个成员承担的工作量所占比例(分工占合同总工作量的比例)作为权重,加权折算各个成员的认定指标,各个成员均应具备相应的认定指标,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认**果。类似项目****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数据为准,投标人应当提供类似工程业绩查询路径及查询截图,并对真实性承诺负责。****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数据不完整,投标人可补充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资料,补充资料须与平台数据保持一致,确保真实有效。】 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3月18日至2026年3月18日止(3年)投标人社会****公司公章);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结束且在评标前,招标人将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查询,招标人将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扫描件)。 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人无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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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0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