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金晖颐养院智能化工程已由****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宿开审批备〔2024〕2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即将进行公开招标,现对项目公平竞争审查情况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的意见或建议。
一、发包方案
1、招标条件:满足招标必要条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已完成(详见附件),资金来源已落实。
2、招标范围:金晖颐养院智能化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全部内容。
3、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科学合理,未存在肢解招标,规避或部分规避招标。
二、标前市场调查
1、调查方式:通过咨询方式选择4个具有代表性的调查对象开展需求调查,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招标项目历史中标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2、推荐品牌:本次招标工程拟采用推荐品牌,技术参数与实际使用需求(功能和质量要求)相符,设置的实质性技术参数未指向特定的专利、品牌或技术路线,所推荐品牌均响应设置的实质性技术参数;推荐品牌通过调研确认属于同档次产品且价格均能满足招标控制价的要求;取得推荐品牌标的的时间和服务等商务要求相差不大。本项目推荐品牌详见附件。
三、招标文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提供最新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提供最新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2023年01月0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限公共建筑)施工业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标书代写
8、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暂列金除外)的10%作为预付款(承包人向****银行保函);完成合格工程量的50%,付至合同价的40%;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无息)。
注:每次付款前承包人需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9、其他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四、公平竞争审查结论
发包方案、标前市场调查、招标文件符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资质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和评标标准符合项目具体特点和满足实际需要,未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竞争充分。标书代写
五、相关要求
1、请各潜在投标人于2026年4月3日17时30分前通过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或以下电子邮箱方式反馈意见或建议。
招标人邮箱:****@qq.com
招标代理邮箱:****@qq.com
监管部门邮箱:****@126.com
2、建议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建议人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二)建议项目的具体事实、理由、相关证据材料,以及明确的请求;
(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四)提起建议的日期。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柳